关于刘兴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应急中心: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
刘兴江同志任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专员(正科职)。
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0年7月27日计起。
中共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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