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办法》的解读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佛山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安全生产 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就提出“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要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同年国家安监总局就发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及安全标志等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199号),对机构监管工作提出更明确更高的要求,提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切实加强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建设”,“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原佛山市安全监管局于2016年9月制定了《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两年。原办法的制订是为了规范机构监管工作,理顺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度,通过信息登记、业务管理、诚信考评三大抓手,对机构监管形成合力,从而达到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行为,提高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水平的目的。
从2016年开始,我市依据原办法对206家机构和1097名技术人员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开展机构执法检查和监督,先后对19家违规机构记录不良信息,将2家问题严重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2017年和2018年分别对134家和97家机构进行诚信考评和分类排名,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加强机构监管规范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市场,提高我市机构专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五章二十八条,五个附件。五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信息登记、业务管理、诚信考评、附则。三个附件分别为诚信考评标准、满意度调查表、诚信从业承诺书。
四、主要内容解读
(一)第一条说明了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
(二)第二条和第三条明确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定义和本办法适用范围。
(三)第四条提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通过信息登记、业务管理和诚信考评三个方面对服务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管。
(四)第五条到第七条对服务机构提出了整体要求。
(五)第八条到第十二条详细阐述了信息登记的流程、要求等相关内容。
(六)第十三条到第十九条详细阐述了机构监管工作,对不良信息和黑名单管理条件进行了详细界定。
(七)第二十条到第二十六条明确诚信考评相关内容,包括主要包括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方面内容。
(八)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明确市应急管理局对此办法解释,并规定有效期。
附件:佛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