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
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正常运行,现就开展佛山市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8月12日—2021年7月31日。
二、抽查方式
抽查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委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市、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选派人员参与抽查工作,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全程配合抽查工作。
三、抽查范围
2020年至2021年公告的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四、抽查比例
市局每年按照达标企业总数的10%进行抽查。抽查企业名单由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取并分配给受委托服务机构,具体抽查时间由受委托服务机构与各区局协商安排。各区也要根据市的工作部署,按照不低于10%的抽查数量,自行开展或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抽查工作。
五、抽查内容
按照《佛山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现场抽查表》(见附件1)的要求开展抽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高度重视对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抽查工作,各区、镇(街道)至少指定1名专人负责协调联络,配合市局委托的服务机构开展抽查。请各区将本区及镇(街道)标准化抽查协调联络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8月12日前报市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二)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区或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经抽查发现企业不符合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公告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
(三)受委托服务机构要定期将《佛山市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现场抽查表》等资料交市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局将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杨雯;联系电话:82366978;受委托服务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杨威:83276022、13902859633;韦敏情:13724977969。
附件:1.佛山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现场抽查表.docx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