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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法宣传周⑤】高明举行送法进企业活动,这些法律知识速速get
发布时间:2021-12-06 19:04 作者: 来源:佛山日报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每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3日,高明区应急管理局举行“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走进粤华卫生洁具有限公司,同企业一线员工一起学习法律知识,保障劳动者合法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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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向企业员工介绍“宪法进企业”活动。

  活动现场,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人为企业送上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吴家亥为企业一线员工解读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生产专家杨维阳为众人讲解危化品使用储存、日常生产危险性作业安全知识与事故伤害预防的方法。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宪法这一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与健康各项法规和各项工作的总原则,总指导思想和总要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机构都要遵照宪法规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粤华卫生洁具有限公司车间生产班长罗先生说,平时忙于车间生产工作,没时间也没机会学习法律知识,这次政府送课程进企业,给广大员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学到了很多,也知道了预防事故伤害的方法,受益很大,希望以后能多参加类似的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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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向企业员工介绍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人表示,今年9月生效的新安全生产法亮点很多,其中不少涉及企业员工切身利益。通过“宪法进企业”活动,希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关注从业人员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为高危行业一线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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