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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6: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38.3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481.7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6.6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517.7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2.9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4.77万人,男299.31万人,女218.43万人);失业保险244.84万人(男139.12万人,女105.72万人),工伤保险246.05万人(男139.9万人,女106.15万人),生育保险245.29万人(男139.42万人,女105.87万人)。

全市各险种缴费人数中,基本养老保险282.8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63.8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8.9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72.94万人(其中职工258.17万人、居民214.77万人);失业保险244.84万人,工伤保险246.05万人,生育保险245.29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99元。2017社保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06元,上限为182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 %,个人缴费比例为8%;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59元,上限16797为元,缴费比例一类单位为0.2%,二类单位为0.4%,三类单位为0.6%,四类单位为0.9%,五类单位为1%,六类单位为1.1%,七类单位为1.2%,八类单位为1.3%,个人不需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510元,上限为16797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199元,上限为16797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需缴费。2017年1至12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599元,单位缴费比例为4%,一档个人缴费比例为0.5%,二档个人缴费比例为1.5%。

2017年,全市各险种全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为:养老保险3183元,医疗保险5599元,工伤保险3771元,失业保险2501元,生育保险4354元。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3600元/年,最低档次360元/年。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155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462元/人·年。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一)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80,615万元,支出3,636,867万元,当期结余743,748万元,滚存结余7,617,920万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836,121万元,其中,征缴收入2,627,195万元、利息收入73,297万元、关系转移收入23,284万元;基金总支出2,231,721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083,274万元、关系转移支出47,697万元;当期结余604,400万元,滚存结余5,141,25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632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4,54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06,438万元、利息收入5,233万元;基金支出148,220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48,181万元,转移支出40万元;个人账户余额221,89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43,657 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职工+居民)总收入1,225,179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057,468万元、利息收入18,84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7,090万元;基金总支出1,027,818万元,其中,待遇支出960,171万元;当期结余197,361万元,滚存结余1,481,503万元。统筹基金收入1,032,643万元,支出727,338万元,当期结余305,305万元,滚存结余1,475,210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5,101万元,支出45,767万元,当期结余19,334万元,滚存结余314,033万元。

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6,431万元,支出58,763万元,当期结余-2,332万元,滚存结余338,086万元。

6.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9,151万元,支出124,578万元,当期结余-55,426万元,滚存结余99,391万元。

(二)各险种基金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7,621,80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6,712,264万元,委托运营900,000万元。

其中: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5,144,36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241,370万元、委托运营900,00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244,32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44,321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基金总资产1,481,60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475,062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314,03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314,033万元。

5.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338,08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338,087万元。

6.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99,39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99,391万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54.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6万人,抚养比为 4.57:1;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75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 3050元;全年平均养老金3050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54.47 %(社平工资口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31.85万人,比上年末下降0.35万人;2017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70元/人·月增加到180元/人·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288.33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239.02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门诊大病(即门诊特定病种,下同)85.44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544.82元/人次,住院18.46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0,598.21元/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门诊大病238.28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362.14元/人次,住院18.78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2,803.09元/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134.88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340.55元/人次,住院37.89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0,268.75元/人次。全市参保人(含职工和居民)普通门诊2705.29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56.60元。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4079人,其中,1-4级伤残 569人,5-10级伤残3945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8160人。享受伤残津贴 569人,享受生活护理费256 人,因工死亡158人,供养亲属1248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2.58 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均为61 万元,伤残津贴 3015.1元/人·月,生活护理费 2262元/人·月,供养亲属抚恤金1067 元/人·月,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不含已追偿)148人,费用450.6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7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4.14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08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12,772人,人均2825.17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4.72万人次,代缴医疗保险费1-12月为283.31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44,077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5,098.90元/人次、生育津贴13,768.62元/人次,计划生育费用-元/人次(我市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由公共卫生支付)、计划生育津贴2,527.52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7.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9.88%。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7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 47.17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7.10%2017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7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12413笔,比上年增加1456笔,增长13.29%。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38064人次,转移金额66134.28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2831人次,转入金额17929.31万元,转出25233人次,转出金额48204.97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9939人次,其中办理转入3760人次,转出6179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15299人次,转移金额446.15万元,其中办理转入2020人次,转入金额446.15万元,转出13279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671人次,转移金额187.02万元。办理军人和随军家属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522人次,转移金额4016.06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7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企业23431家,清理社会保险欠费18399.74万元,比上年减少713.31 万元,降低3.73%。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7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68人次,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3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32.7万元。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363,由各区社保局与本辖区所属医院签订,五区通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 67.99亿元(其中市外医院结算金额4.29亿元,由市社保局统一与市外医疗机构结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2289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附件3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80家;康复机构3家(其中1家仅面向顺德区参保人,其余全市通用),辅助器具配置机构4家(其中1家仅面向禅城区参保人,其余全市通用)。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 16827万元。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4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止2017年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制卡数为550万,激活数497万,常住人口制卡率为86.42%,激活率为90.32%。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4项,应用率为100%。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约为1287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43121人次,结算金额4.29亿元。电话咨询服务132.8万人次,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168条。市级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64项,占全部社保服务业务项目的100%。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5、附件6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7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8个,占全部服务大厅40%(备注:全市共45个社保服务大厅,其中35个进驻各区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各服务大厅除建筑面积、功能区划分面积不能达标外,其余已基本按上述三份国家标准做了配置)。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8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级5个,镇街级32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 1110人。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镇街32个,占全部镇街的100%。全市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单位服务点1404个。

 

附件:1.2017年度佛山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2017年度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3.2017年度佛山市定点零售药店信息表

         4.2017年度佛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5.2017年度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6.2017年度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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