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我市社保事业硕果累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稳步增长,社保待遇再次水涨船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启动,社保卡发放突破500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建筑业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出台,多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力以赴,协助推进基金征缴工作
2015年,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发挥社会保险在改革、稳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局积极配合人社局、地税局根据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过去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认真抓好社保基金征缴测算工作,努力推进社保费征缴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分别为238.74万人、237.34万人、222.32万人、225.69万人和224.06万人,养老、医疗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0.47万人和277.74万人。2015年1-12月,职工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89.17亿元,支出228.28亿元,当期结余60.89亿元,期末累计结余583.85亿元。此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63万人(不含全征地养老保险人数),基金收入29.57亿元(含财政补贴),支出11.3亿元,累计结余27.75亿元;居民住院医保参保人数207万人,居民医保基金(含门诊医保基金)收入22.13亿元,支出20.69亿元,累计结余12.48亿元;均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关注民生,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
1.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稳步增长,从7月开始基础养老金由每月135元调到155元,全市32万居保退休人员受惠,另外有17万居保退休人员进行一次性补缴并重核待遇,人均增加208.72元,目前人均待遇261.58元;二是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我市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数为47万多人,经本次调整后,全市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693元;三是对市直企业和事业单位200多名离休人员调升了生活补贴,人均2500元;四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7月份增加退休费并进行补发,随后各区也陆续完成,全市涉及相关人员3万多人。
2.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由1310元/月调整到151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由1048元/月调整到1208元/月,增幅为160元,增长比例15%。
3.工伤保险待遇继续上调。一是调整工亡补助金,由539100元增加到576880元,增加了37780元,增幅为7%。二是调整伤残津贴,由月人均伤残津贴从2358.48元增加到2606.05元,人均增加247.57元,增幅为10.5%。三是调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费基数,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月平均金额由1680元增加到1858元,人均增加178元,增幅为10.6%;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平均金额由811元增加到897元,人均增加86元,增幅为10.6%。同时也调整了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7月1日后死亡的工伤职工均按新的社平工资计发。
(三)优化经办,努力打造便民惠民社保
1.社保卡发行及应用取得实效
(1)积极推进社保卡发行工作。我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发行量突破500万,基本覆盖了本市户籍人群及外来参保人群。截止到12月13日,打印采集表520.32万张,采集表回收510.4万张,完成制卡501.1万张,发卡并激活439.18万张,激活率为87.64%。
(2)实现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从今年7月起,我市全面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实现了“人手一卡、一卡通用、一卡多用”,确立了社保卡作为办理各项人社业务第一证、第一卡的重要地位。医疗、生育待遇:社保卡支付待遇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71.90%和78.85%;养老待遇:截至12月底,全市共39.12万退休人员养老金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支付,占全市离退休人员52.98万人的73.84%;失业待遇:通过金融账户支付失业保险待遇18941人,占总支付人数19292人的98.18%分别从5月、7月起全面实行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失业待遇;工伤待遇:通过金融账户支付待遇772人,占总人数1824人的42.32%。从目前掌握的社会反响情况来看,本次通过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的工作基本顺利,没有出现不稳定情况,参保人接纳程度高。
(3)着力推广社保卡拓展应用。市民可凭社保卡在自助服务终端机查询参保、缴费、医保报销、待遇发放等个人信息;同时,我市还通过整合窗口服务、电话、互联网等服务渠道,推动银行大幅增设服务窗口及完善用卡环境,尽量满足市民用卡需求,逐渐建成了便民优质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医疗费自助结算体系,利用社保卡的联机身份识别、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支付功能,实现医疗费用的自助结算。二是利用市民邮箱提供便民服务,依托社保卡建立市民邮箱平台,与市经信局共同建设市民邮箱,将医疗个账的账单推送到市民邮箱。三是社保卡多渠道自助查询,市民除了能在社保局自行采购的几十台自助查询机上使用社保卡自助查询外,还可充分利用全市595台“市民之窗”的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等自助设备;顺德区社保局与农业银行顺德分行合作,在全区200多个村居部署多功能自助终端;我局与民生银行合作,在其10个社区金融小屋部署自助查询终端机,使自助服务平台延伸村居,社保实现家门口服务。四是提供社保卡发卡进度查询服务,在佛山社保信息网上发布了社保卡查询功能,参保人在网站上只要输入证件号码和验证码,就可以查询其社保卡的服务银行、发卡网点和申办状态,同时也实现了手机端微信查询。
2.认真落实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我市在4月至6月对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一是需要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463417人,已认证462724人,未认证693人,认证通过率99.9%。享受居保待遇311153人、已认证309486人,未认证1667人,认证通过率99.5%。逾期未认证则停发待遇防范基金流失,同时社保部门对未认证人员会通过信件、电话、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等方式,通知退休人员办理认证,手续办妥后补发养老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3万多人中大部分已通过认证,我市通过省“跨地区协作认证系统”,为我省9936位退休人员办理了资格认证,省内各地市协助我市3586名退休人员办理了认证。
3.做好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我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自试点启动以来按计划推进,到目前为止已在42家医院实现工伤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并于6月1日实现我局工伤保险待遇经办系统与市人社局工伤认定信息系统联网,大大提高即时结算率,2015年即时结算金额2500万元,比2014年增加1000余万。此举大大减少工伤职工往返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医院间来回递交资料之苦,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
4.生育保险办法顺利实施。一是在上半年提前部署了生育保险申办规定、工作手册的编制以及信息系统的改造工作;二是在省生育保险办法出台之后,配合市人社局开展一系列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调研、测算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工作,包括具体的实施规定、费用结算方式、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等;三是我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正式颁布之后,及时根据新文件完善并出台了生育保险经办部分的文件,并对各区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管员队伍进行了四场共500人的培训,同时印制了宣传资料,铺开全市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5.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社保宣传工作。除了通过在各大主流新闻报社刊登撰稿、联合佛山电台946开通《民生社保》栏目,发布“佛山人社”官方微博、投放宣传海报及单张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外,还积极开拓新颖的宣传方式:一是联合25小时网打造“社保5D直播厅”;二是开通“佛山社保”政务微信;三是针对佛山社保信息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多管齐下,与时并进,切实提高了参保人对社保的认知度。
(四)规范流程,力促经办工作标准化建设
1.规范工伤伤后补缴流程,支付情况首次下降。2月与市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佛山市职工工伤后参保补缴工作的会议纪要》,规定如有发生工伤才参保申领工伤待遇的情况,须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督促用人单位将所有未参保员工都参保后,再支付工伤职工新发生的费用。这样,有效地遏制了伤后补缴的支付情况,今年1-11月,支付了58人,同比下降39%,支出665万元,同比减少30%,是自2011年伤后补缴政策实施以来首次下降。
2.做好权责清单的制定、社会化服务事项标准化制定及社保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省政府及省厅今年工作要求,将各项业务按权责规定的要求做好市本级各社保险种业务权责清单的梳理工作;二是以及对市级统筹和市本级开展的社会化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建设,经对全部业务全面梳理,共梳理出162项事项目录,其中市本级的50项,市级统筹事项101项,区级统筹事项53项;三是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的信息予以公开。
3.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以及行政诉讼案件。信访以及行政业务科室的争议的情况:信访110件;信息公开申请13单,其中个人3单,单位10单;行政诉讼案4件;网络发言人380单;12345热线工单872件,同比增长23%。信访和争议主要集中在保险关系业务中的补缴、关系转移接续、缴费年限计算;养老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调待方面;医疗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门特年检、转院审批、生育待遇的申领方面;业务系统方面主要集中在网上查询,主要原因是有的参保人忘记了登录密码,还有就是系统设置存在缺陷。所有工单均严格按照政策和流程回复,没有因工单超时被扣分,信访诉求更通过详细分析研判、充分沟通后,尽力为信访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处处抓落实,事事有回音”。
4.推进业务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一是业务档案整理归档,进度符合要求,实现一年一清的目标;二是加快完成二期库存档案的数字化工作进程,建立我局库影像数据,提高库存档案的质量,规范档案管理。目前已完成了扫描操作阶段工作,后续数据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实施业务档案影像数据系统挂接工作,至目前止共完成1300749份档案影像数据,完成约97%的数据挂接工作,余41046份问题数据需后续处理。
(五)严抓监控,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1.做好各项内控检查、自查和稽核工作。一是根据省内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内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密切配合省局检查工作。二是业务自查作为内控工作的一个基本内容,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截至10月底,全市共对205931份经办业务进行了自查,发现差错3161份,全部进行了纠正。 并对各区局、市局相关部门的业务自查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强化对社保业务的抽查稽核,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对我市24322条社会保险疑点信息进行核查。人社部门下发的预警信息:医疗保险70条、工伤保险1172条、失业保险22286条、养老保险794条,经排查未发现异常,均属正常。四是积极开展稽核,先后对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我市参保人在清远、中山、南宁、长沙四市19家非定点医院共计224人次,涉及医疗总金额3744815.66元的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数据及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核查。
2.加强财务核算网络安全性。目前我市社保基金财务系统已基本上全部纳入网络化管理,因此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要求更显重要。为此,我局通过更新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改造、改变密根、更换操作密钥等方式,较大程度地提升财务网络安全性,确保资金安全。其中主要包括:上线使用了启用增加VPN安全认证的升级版UKEY,以提高用户端接入网络的安全性验证要求,将现有系统运行网络由专线组网运行模式调整为以专线网络为基础,增加VPN虚拟网络接入安全管理的运行模式;升级数据库安全运行机制,将原来单机运行的数据库系统,提升为双机均衡负载的RAC模式,数据库存储在磁盘阵列上,大大提高了数据库运行的稳定性和数据安全性,提高数据库系统可用性,防止系统宕机。
3.开展医疗费用信息监控系统实施工作。一是本年完成了医疗费用信息监控系统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全市103家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系统的安装工作,制定并下发了佛山市医疗费用信息监管系统应用方案和工作规则,要求从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2016年1月起正式运行,对于核查发现的违反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问题数据,要求医院进行整改;二是探索扩大核查规则的范围,选取不合理诊疗较明确的项目进行梳理,与试点医院进行详细沟通,扩大可用的核查规则。1月,监管系统筛查出来的违规单据2668张,占总单据量的5.47%;涉及违反报销规则的金额约130万元,11月筛查出来的违规单据900张,占总单据量的1.76%;违反报销规则金额约15万元,从数据上来看,起到了很好的监管效果。
4.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组织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开展“大查房”、“病历查阅”及“十五天再次住院调查”主题活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2015年1月-11月期间组织各区局聘请医学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11次病历评审,其中7次省级专家评审、4次市级专家评审,评审病历共743份,并将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汇总,作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的依据和工作人员的经验材料并在工作中加于应用。
(六)多措并举,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一是抓好中心组学习,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综合运用中心组领导学、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报告、集中培训等方式,坚持不懈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学习。二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首先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继而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特邀省委党校嘉宾作专题辅导报告,以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道德修养和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2.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参与构建“1+N+X”区域化大党建格局,深入推进机关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报到工作,以工作团队方式集中开展“双联系”活动,做到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宣传教育、积极办好事办实事、带头开展志愿服务、为强基固本献计献力。二是落实整治为官不为工作。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局务公开栏、专题学习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大力营造“为官有为”的实干氛围。
3.抓好干部培训工作。通过年初制定的全年培训计划,开展一系列干部培训活动,包括:组织各科科长于今年4参加香港理工大学举办干部培训班学习,邀请专家学者组织组织依法治国宣讲辅导,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赴贵州大学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等。
二、存在问题
(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技术障碍和缺乏政策依据。一是自助终端出具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技术上只能使用市局的电子章,而不能根据参保人对应使用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的电子章,导致转入地往往将联系函发送到市局,影响经办效率;二是由于很多地市省内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权限均已下放到镇街的分局(办事处),而分局(办事处)没有分配行政区划代码,省局目前也无法申请增加,导致两地接续不能顺利通过省平台将电子数据发送到对应的经办机构;三是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但目前只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省内转移接续的参保缴费凭证、联系函、信息表等表格样式,全国范围内的跨省转移因缺乏统一的表格样式而难以操作。
(二)社保政策体系不完善或部分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是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待遇领取地的确定、延后缴费政策,以及内地参保人员户籍迁移至港澳台,社会保障号发生变更后的参保档案合并等问题,国家及省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是法律规定内容和方式过于具体,难以操作。如《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社保经办机构要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然用人单位及参保人的邮寄地址经常发生变动,导致大量个人权益记录单无法准确送达参保人手中,费时费力且容易泄露个人参保信息,而且目前参保人已经完全可以通过网站、微信、自助终端等多种渠道方便快捷和安全地查询个人参保记录。三是工伤保险配套文件没有同步发布,造成很多工作不能落实,而工伤保险的法律性很强,如处理得不好,动辄打官司,产生社会问题,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也危及基金安全,如划定供养亲属问题、现行支付追偿困难等,也因此对区局的请示难以用文字进行回复,影响市区关系。四是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追收工作,有的联系对方社保机构或当事人不畅,有的定性不明确,是否能停发,如何追偿处理等,需统一规范,完善处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后续追缴工作。五是失业保险关联就业失业服务、培训、失业保险费征缴、失业保险关系管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等诸多事项,且分属不同部门,各自均有自己的上级主管单位和规章制度,给群众造成不便,建议市人社局会同相关科室部门对于关联失业保险的一揽子事项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失业保险相关管理办法,健全沟通机制,实现更多数据信息共享,促进失业保险事项经办流程通畅,避免政策缺位和经办越位的情形发生。
(三)参保人群不断壮大导致社保经办压力持续加大。随着各项社保民生政策不断扩展,服务对象和业务量大幅增长的同时,经办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不断强化业务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也在日益增多,但经办人员编制紧张,工作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的情况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由此可能会产生服务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影响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信息共享与数据安全的矛盾难以解决。2015年国务院提出了大数据的工作纲要,我市也在酝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数据跨部门应用工作迫切。但至目前为止从上到下没有统一的数据共享操作规则规定,相关部门动辄要求我局提供全库数据,这与《社保法》以及《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保密规定相违背,我局只好拒绝提供。建议省级层面出台相关规定,解决数据公开共享与安全保密规定的矛盾,指导各级社保部门依法行政。
(五)医保监管难,业务风险大。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难度大。由于医疗机构规避监管的行为越来越具有隐蔽性,方式方法也层出不穷,以社保单方面的力量去开展监管工作无疑是吃力不讨好且难见成效。这也是全国医保经办部门的共同难点。二是零星报销风险大。零星报销在现行制度框架下,无法避免,但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的真伪性难以确定,且发票、明细清单等数量太多而且外地协查部门配合度不够,无法做到一一核查;待遇计算方面,由于各地目录不统一以及医疗的复杂性、个体性,会带来费用核报方面的投诉、信访;经办人员工作量多、压力很大,工作方式已出现有规避风险的表现。三是省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涉及基金划拨、费用核对以及资料传送等方面,单靠市局难以完成全省联网医院的异地结算工作,而要调动各区力量长期共同完成这项工作,受管理体制影响,无论是沟通还是协调均存在一定的阻碍。四是基于当前的监管能力和信息来源,医疗费用信息监管系统只能限于从纯医保政策及少量明显违反临床诊疗行为的角度来制定监管规则,无法体现系统的应有价值;各区反映以目前的人力及人员专业素质难以保证能很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容易陷入应付了事的境地,监管作用非常有限;在监管系统第二期改造中,医院对接口改造任务及资金投入不够重视,影响了进度,建议学习岳阳、湛江等做法,成立第三方医疗费用支付评审机构。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新政新规
1.养老保险方面:一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并轨工作。按国家和省的部署及工作要求,完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二是对粤人社规〔2014〕2号《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2006年7月后有视同账户利率发生变化的人员进行重核待遇并补发,涉及27万人,计划在2016年3-4月份重核和补发相关人员的待遇。
2.医疗生育保险方面:一是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做好推进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并结合省要求,完善我市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二是做好调整参保等待期等医保政策变动后的经办工作,对在我市单独享受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制定管理办法。三是根据两定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审批后两定机构准入条件、程序等以及我市医保政策调整,修改完善医疗服务协议,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退出办法,调整医保基金结算办法。四是配合人社局完善我市医保基金分配办法,并结合按病种付费的结算方式调整我市的医疗费用结算(省厅要求明年3月底前出台)办法;进一步完善门特二级目录。五是配合人社局做好大病保险政策调整的调研及预算,研究新承保期大病保险承保(明年3月招标)相关工作(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等)的开展以及做好大病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六是做好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移交医疗机构,及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变动后,费用变化情况的跟进工作。
3.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完善保险关系、待遇支付和业务系统的改造、上线工作。
4.抓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合人社、地税、公安等部门采取数据对碰筛选未参保人群;指导各区深入村(社区)逐一排查,明确参保对象登记造册。
(二)做好社保卡发卡和新增合作银行工作。继续加强社保卡发放、激活启用等环节的跟踪控制,提高社保卡的激活率,确保参保人相关待遇的正常划拨;重点以参加职保的参保人(包括新增参保人员)为突破点,做好社保卡申办发行工作。此外,为促进参保人员更便捷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提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推动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政府和各合作银行提供的公共服务,从而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制定我市社保卡新增合作发卡银行的资格条件,在2016年开始实施新增社保卡合作银行工作。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1.适当时候推出我市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的新模式。组织部分区到已运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养老资格认证开展比较成熟的市进行学习,为我市开展此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探索工伤长期待遇人员、单参医保人员生存验证的方法。
2.继续推进工伤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工作。各区督促已上线医院非特殊情况都要实行即时结算,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2016年要完成其他医院的上线工作。
3.继续做好省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实施工作。协调更多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拟成立各区异地结算小组,改革现有经办管理,按区分设管理权限,明确各方在省内异地联网医院结算工作的工作职责,并在确保异地联网结算运作顺畅的情况下,选定更多的异地已联网医院实现直接结算。
4.完善一门式系统改造,提供高效服务。我市将全面启动“一门式”乐动体育足球 模式的改革,2016年要完善全市统一的“一门式”信息系统,社保业务系统延伸到村居,优化系统界面功能,便于基层工作人员操作使用,实现审批办事更便捷。通过读取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信息,与系统进行实名绑定,实现凭身份证可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查询、缴费、打证、办事。
5.加快医保自助结算系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步伐,有效缓解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因缴费排队耗时的问题,从而提高医保结算效率,缩短参保病人就医排队时间。
6.开发启用社保手机APP。12月30日已与开发公司签订社保APP客户端合作协议,目前该功能在内测中,预计在第一季度正式发布,届时市民只需用手中的智能手机下载社保APP,就可以拥有一个专属24小时服务的“随身社保”:一是查询社保信息,办理相关社保业务。二是提供政务咨询,开通便民服务。客户端将具备与市民互动的功能,市民若有任何社保问题,都可以通过社保APP客户端提出,社保工作人员会耐心地一一解答。此外,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提供网上购药、健康服务、生活服务等便民服务。
7.开发广电机顶盒查询应用。市民拿起手中遥控器,即可通过高清机顶盒的自助服务菜单查询社会保险信息、职工医保账户月划入信息、社保卡医保账户消费明细等内容。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互联网+人社服务的模式,全方位兼顾到不同的人群需要,丰富服务的手段。
8.利用社保卡身份认证功能,完善社保工作人员安全登录社保业务系统办理各项业务。身份凭证是社保卡的基本功能。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的应用,伴生着身份凭证功能的支撑。为保障个人隐私和网上服务的安全性,我局将通过手机号码短信验证、人脸识别认证、社保卡绑定认证等方式实现安全登录。
(四)加强社保稽核内控管理,提高基金监管水平
1.落实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结合省《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社保函〔2015〕274号),建立完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梳理经办业务风险事前预防各项措施,使层级、权限管理、系统逻辑控制等达到风险管理要求,经办机构实现系统自动对本地经办业务事中和事后风险控制管理。
2.做好基金安全评估。按照上级的要求,以基金风险防控为重点,吸取个别区局或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的基金安全评估方案。完成2016年度全省内控监督检查,组织省内、省外各一次异地稽核,对生育保险的业务、保险关系多次修改个人资料和修改个人资料后即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完成补缴后即办理关系转移或办理退休的人员、参保后即发生工伤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建设基金运行分析模型,关注资金流的实时变动分析、财务账数据的对比分析、统计数据与基金运行数据的结合分析,并应用在预算分析上;进一步加强社银系统的稳定性;重新理顺基金预算编制流程,使之操作性更强及更合理;继续完善、优化集中支付流程;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继续配合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检查等。
4.推进医疗费用信息监管系统应用。启用监管系统的扣费实施工作,将监管系统审核出来的违规金额追回,出台办法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合完成第二期改造任务,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监管规则,推动监管系统的向纵深发展。
5.建设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系统。根据市纪委对全市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相关工作的部署,我局被列为6个试点单位之一。我局将“数字人事系统”列为本次科技防控的被监测系统外,另根据业务实际配置申领一次性丧葬抚恤金、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等6个廉政风险防控点,将最终由过去的事后犯错追责转换成现场系统监督。此项工作重点是要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采取技术手段实现纪委监察监控和业务系统融合,直接获取数据信息,对违规操作进行警示制止。
(五)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落实社保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网络媒体,继续加强各类社保政策法规和经办流程的宣传,通过定期举办户外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社保热点政策解读,使社保政策深入民心,形成全社会关心社保的氛围;严格落实社保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社保数据信息,为我市社会保险各类经办业务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做好依法经办。
1.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制度。2016年是建章立制的一年,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一是建立与法院的定期沟通机制;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对权责清单以及“门、网、线、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我局信访制度;四是制定我局的应诉制度。五是完善保险关系业务经办规程,促进经办业务办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六是研讨修订我市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程,完善工伤保险业务的做法和流程。七是完善社保大数据应用,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面对数据安全与数据共享的矛盾,拟在法律规定框架下,建设生产数据管理体系,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由信息部门和业务部门、开发测试部门共同梳理确定敏感信息范围,加强敏感数据的安全管理,推进数据脱敏工具化、流程化,并明确数据使用部门、管理部门、监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职责,提高敏感数据防护水平。
2.加强人员培训。按要求做好公务员各项培训,以及人社部、省厅省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邀请信访局的骨干或大学教授进行授课,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接访技巧;邀请市委信息综合室的领导、新闻媒体或专家教授进行信息写作和新闻发布等培训。
3.全面梳理、调整12345系统的知识采编,提高热线工作人员对社保知识库的应用率,减少派单量。定期对信访的热点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对社保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向我局的温馨公众号以及12345热线公众号推送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供民众对社保政策以及经办业务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