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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7-06 16:17

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

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上半年,佛山市社保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制度,健全规范便捷、高效透明的社保经办管理体系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依法经办、优化管理,提升服务,保障安全,全体工作人员奋发有为、尽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扎实抓好各项年度申报、扩面征缴等常规性工作

    居民医疗、跨区门诊及缴费工资等年度申报工作,由于涉及人群广、时间短、任务重,为确保新年度居民医疗及缴费工资申报的顺利完成,我局积极谋划,提早介入,于4月份组织并指导全市开展居民医疗年度申报、职工医疗跨区参加居民门诊等相关业务,积极落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保我市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和财政补贴工作,并于6月初全面启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缴费工资年度申报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区的业务指导,目前各项申报工作已按时完成。同时,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根据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过去社保基金收支情况,结合现行及已确定年内执行的有关政策,认真抓好今年社保基金扩面征缴测算工作,并积极与市人社、地税以及财政等部门进行多方沟通,及时评估和修正测算结果,为市政府顺利下达201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分别达227万人、233 万人、221万人、223万人和221万人,本年累计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68.72亿元、34.19亿元、2.39亿元、2.58亿元和2.46亿元。

    (二)做好各险种待遇核定和调整,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1.做好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和重核工作。

    至2016年6月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508970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259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319507人。按月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以及在职死亡人员待遇发放的基础上,根据市府办[2013]68号会议纪要中“市社保局负责发放原市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精神,对符合范围的82人代发生活补贴,涉及金额403万元;完成对需发放年限补贴、健康费和特需费等年度待遇的人数和金额进行核对、统计和待遇发放工作;此外,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4]2号)的要求,我市从2014年10月已按新的利率记账办法为新退休人员核发待遇,同时对2006年7月至2014年9月退休人员重核并补发待遇,涉及27万退休人员,上半年对原来数据进行整理和还原,现已基本完成,下半年将进行待遇补发。

    2.工伤保险待遇持续提升。

    2016年1至6月,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总人数为9046人,同比增加6.8%,待遇总支出为17524万元,同比减少3%。另外,先行支付74人,同比减少17%,先行支付支出249万元。此外,今年4月根据《转发部中心关于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通知》(粤社保函[2016]108号)的文件精神,调整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由576880元调整到623900元,增加了47020元,增幅为8.15%。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5]257号)的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费标准由每人每天35元调整为每人每天70元。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二)的通知》,进一步明晰伤后补缴“新发生费用”方面规定。

    3.失业保险:2016年1-6月,全市办理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114992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4%;支付失业保险金约 1.4亿元,并支付医疗保险费约3031万元;办理农村合同制个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8748人次,支付金额约3031万元;办理丧葬抚恤补助66人次,支付金额约 137.8万元;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2531人,支付金额约626.9万元;按月领取求职补贴49297人次,支付金额1650万元;办理稳定就业鼓13人,支付金额12.6万元;办理自主创业鼓励1人,支付金额0.48万元;办理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47人,支付金额17万元;此外,从2016年1月起,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改由失业基金支付,上半年临时价格补贴共计发放三个月,分别是2、3、4月,标准均为30元/人,共57488人次、17.25万元

    今年上半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结0.79亿元,累计历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3.3亿元。

    4.医疗和生育保险:1-5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71046.34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32482.57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支出77288.28万元,大病保险支付待遇金额为3356.43万元。落实2015年12月出台的《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确保新旧政策衔接顺畅。1-5月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6844.25万元,其中生育医疗费8437.67万元,生育津贴18392.50万元。

    (三)稳步推进重点改革经办工作

    1.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配合人社部门推进我市机关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研究和相关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成立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社保经办方面的改革落实工作。按省局要求,对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试,提出本地个性化要求,收集全市机关养老参保业务经办人员申报电子证书资料并上报省局,为下一步使用省局系统做好准备。制定相关改革后的账套管理、资金管理、协议管理等具体工作方案,现整体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二是全面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信息登记工作。通过与人社部门共同建设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参保登记工作信息化,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按省要求填报并提交参保登记信息,截至今年6月底,通过市参保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信息表,并完成省系统登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71个,人员7357人;三是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认真组织并实现人社部门的数字人社系统、工资系统、参保信息登记系统与社保业务系统的数据交互功能,成功开发机关事业单位网上申报参、停保业务系统,严格按省要求纳入符合改革范围的央、省属驻佛山市级,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启动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年金的征收。

    2.协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推进工作

    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的工作中,与市人社局、卫计局和财政局等部门通过大量的调研、测算等工作,共同研究制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初步方案以及配套的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并着手整合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信息科、开发公司多次研讨,制定整合计划,优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目前市改革方案正在征求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中,预计明年1月正式实施。

    3.积极开展社保缴费费率下调及工伤行业分类

    为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的降低社保费率以帮助企业减负的精神,继去年下调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基础上,我科根据各项基金的收支状况以及可持续的管理原则,进一步调研我市当前各险种缴费费率继续下调的可行性,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于2016年1月1日,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9%下调至0.5%,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0%,即一类行业从0.45%下调到0.35%,二类A行业从0.75%下调到0.6%,二类B行业从1.125%下调到0.9%,三类行业从1.5%下调到1.2%,于3月1日,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从0.5%下调至0.2%,确保了中央为企业减负精神的落地。同时,按照省的要求,于6月份组织对全市用人单位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进行分类,对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0.2%、0.4%、0.6%、0.9%、1.0%、1.1%、1.2%、1.3%进行确定,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费率标准、阶段性下调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

    4.做好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线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新平台上线工作,扩大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自2015年11月我市纳入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运行后,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有5家成为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同时,我市目前与省内异地的96家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大大方便了参保人。

    5.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工作    

    在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的推进工作中,经过大量的测算、研究、分析,配合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16〕132号),对病种范围、病种付费标准、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水平、费用结算管理等标准的制订。

    6.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67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5〕26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佛社保函〔2016〕1号),明确了相关流程和做法,并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确认了系统建设需求报告,完成了系统开发和测试,在今年4月实现了系统上线工作,确保及时支付建筑业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7.全民参保登记普查成效显著根据省社保局关于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总要求以及具体布置,我局制定了方案,指导各区局做好数据对碰和入户调查等工作。目前禅城、顺德等已略有成效。禅城区经过多番调研,创新思路,与市邮政部门合作开展此项工作。上半年,该区通过邮政部门派发调查函、邮递员入户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区4万多名市民进行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核查,实时分析和动态管理全员参保情况,进一步提高社保扩面征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积极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

    1.加强社保经办风险管理。出台我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2016年全省内控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对各区局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拟优化工伤先行支付业务追偿环节的操作流程。编制《佛山市2015年待遇稽核业务异地协查情况汇总表》上报省局。加强疑点信息的核查,上半年共核查市人社局下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的疑点信息四批次约15600条;协查多地多批次,参保人员在本地或异地存在同时发生社会保险缴费或待遇享受的疑点信息,上半年共计24664人次。 配合2016年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监督检查工作,提取整理我市跨区就医零星报销业务数据上报省局。对我市参保人在惠州市辖医院的住院就医诊疗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配合区局开展异地稽核,对居住省外领取长期工伤待遇的职工进行生存认证,对异地就医零星报销业务数据及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数据进行核查。对2015年保险关系修改个人资料业务和保险关系视同缴费年限变更业务、补缴社保后享受工伤待遇人员的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2.开展医疗费用信息监控系统实施工作,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2016年1月起实施医疗费用信息监管系统,对于医院违反报销规则的问题开具了扣款通知书,并挑选部分临床统计规则,对10家医院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的数据进行了分析,逐一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给医院,由医院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馈,再组织医学专家对医院反馈的问题进行再分析,然后多次与区局医疗科一起和各医院进行面谈,敦促医院有针对性的进行问题整改,有效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今年6月,我市作为唯一一个受邀的地市参加全国医疗剩余保险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介绍我市经验,受到全国和全省专家的赞赏。

    此外,通过组织开展“不定期查房”、“结算单查阅”、“参保人就诊频次异常情况联合稽核”等主题月活动,防止冒名顶替的现象和发现医疗机构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结算问题;重点跟踪、分析民营医疗机构及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数据,动态调整医管员驻点时间及工作重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组织3次医学专家共同完成对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期间住院病历的评审工作,共评审了217份病历、涉及28家医院,并将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汇总,作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的依据和工作人员的经验材料并在工作中加于应用。

    3.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社保基金预算执行联网监督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保命钱”,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是关乎民生的重要事项,市人大要求对我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联网监督。为此,我局财务、信息部门积极联系软件开发公司,按照市人大的有关要求进行相关联网和软件开发。目前,市人大联网监督系统已初步开发完成。市人大能够通过系统实时查看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务分析报告等。

    4.组织对全市社保市级统筹基金支出户资金存放银行进行考评

    根据审计报告“建立社保基金存放业务权利约束机制”的要求,为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规范社保基金行为,确保社保资金存放安全及存放效益,我局根据社保职能、业务特点,综合考虑社保基金的存放业务,组织市局及各区局对全市社保市级统筹基金支出户资金存放银行的经营状况及资金安全性指标、增值存放收益指标、服务性质量指标、社保业务程度指标等四项指标进行考评。这一方面能强化业务银行的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强化银行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银行行为,做好资金存放全过程的风险防范,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5.有序开展资格认证工作,维护基金安全。

    为维护基金安全,我市根据有关要求在4月至6月对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各区基本上做到业务延伸至村居办理,让退休人员足不出村居就近办理;部分区对高龄、身体不便人士推出上门认证方式等,取得良好成效。企业退休人员需认证493807人,已认证490181人,认证通过率99.27%;享受居保待遇303579人,已认证303383人,认证通过率99.9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3万多人,大部分已通过认证。今年我市继续通过省“跨地区协作认证系统”,为我省10957人(2015年9936人)退休人员办理了资格认证,省内各地市协助我市7212名(2015年3586名)退休人员办理了认证,跨市协作认证率有所提高。此外,积极探索创新认证方式,到安徽省黄山市、广西区南宁市社保局学习两地利用手机APP和人脸识别身份技术开展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情况及操作流程,为今后我市推广使用提供成功的范例,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今年上半年还组织完成了2015社保年度省属退休人员领取医疗保险待遇资格验证工作以及2016 社保年度门诊特定病种年检工作。

    (五)大力开展社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继续推进社保信息化建设。上半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社保信息化建设,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经办服务的便民化水平。为适应省厅业务系统发展,我局上半年对DMZ区与核心区数据通讯功能及省厅专线进行结构性调整,优化了网络安全策略,保证未来几年市局及各区局与省厅业务来往的网络高速、稳定。同时,网络改造解决了对外服务与内部网络路由交换及多路线混合接入的问题,使得多个单位外线接入的安全策略更可控、更便捷。搭建了较为完善的核心二医保基础数据复制平台,完成内部医保库数据的业务数据复制,为医保业务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数据基础。

    2.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社保卡工作重点是加快推进新增参保人员和本市户籍未领卡人员的申领工作,进一步拓展社保卡的应用功能。截止到6月30日,采集表打印 529.3万张,已完成制卡515.3万,发卡并激活456.4万,激活率为88.6%。一是针对新增参保人员未申领社保卡工作,充分利用前台的打表功能,督促各区局和各合作银行,设法提高社保卡的发卡率和激活率,争取年底基本完成发卡任务。二是新增发卡合作银行。2016年1月启动新增社保卡合作银行的前期工作,并于5月份提交局审核小组审核。其中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获得我市社保卡新增发卡合作银行资格。三是社保卡应用拓展方面取得新成效。利用社保卡的联机身份识别、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支付功能,实现医疗费用的自助结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上半年,禅城区中心医院成为全市第四家实现了特定门诊费自助结算的医院;我市禅城区中心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顺德中医院等医院作为新增的医院,已经上线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此外,目前已基本完成手机APP和广电机顶盒的前期技术准备工作,包括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验证、人脸识别、社保卡绑定等形式完成注册人员的身份认证。

3. 创新推进“一门式”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上半年,禅城区委区政府再次深化“一门式”改革目标,提出了在“一门通办”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把自然人服务做到极致。市、区社保局克服重重困难,勇于向自我“开刀”,主动推进“一门式”后台改革创新工作一是启动解决社保信息二次录入问题系统改造,完成第一批43项业务事项开发改造及对接测试工作。实现上线后,可解决部分事项二次录入问题,并新增9项提升为即办效果事项,即可实现即办效果事项占入门事项数的45%,共44件二是推进后台改革创新,实现全天候自助服务,通过面像识别系统试点开展自助完成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业务,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实现自助查询个人参保情况、社保待遇和社保缴费标准模拟计算等。三是根据“一门式”大数据分析业务特点,科学安排居民医保年度申报工作,通过人社部门、社保部门及定点医院的工伤信息数据实现实时联动共享,以及与工商、地税部门进行数据对碰核实失业人员领取失业待遇身份,提升社保经办能效的同时,强化社保基金风险管控能力。今年,有广西多地社保同行前来参观学习。

    4.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

    基本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通用目录及其设定标准与实施标准的设定。今年3月在161项社保事项标准化通用目录设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提前完成了市本级55个事项实施标准的设定,并指导各区局完成了161项标准化目录的实施标准的设定,初步形成了审批服务事项的标准管理体系,为“门、网、线、端”平台、信息公开、风险防控、纪检监察和绩效考核奠定了基础。同时,针对去年12345行政热线派单率提高的现象,年初以标准化目录为基础,从群众最关心申办社保业务所需材料、申办地点、审批程序、办结时限等多个方面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及时调整了12345系统的知识采编,大大提高热线工作人员对社保知识库的使用率,减少了派单量。经统计,今年1-6月热线工单为142笔,比去年同期的440笔下降了68%,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做好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市区社保部门通过加大电视、广播媒体宣传投放以及广泛开展户外宣传便民服务,结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加强各类社保险种政策知识宣传解读,使社保政策深入民心,为社会保险各类经办业务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积极做好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公开,借助互联网平台开展各类信息公开和宣传活动,主动向参保对象推送各类社保惠民信息,切实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微信推出半年在未做推广宣传的情况下粉丝已达3万多,且相关文章阅读率较高。三是组织做好年度社保信息披露工作。按照省厅省局的部署,及时组织做好2015年度市区两级社保信息披露通告,保障参保人的知情权。四是做好各类信访接待答复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加强常规咨询以及意见诉求的归类梳理,增强信访对完善社保经办服务的反馈作用。今年上半年行政诉讼案共4宗,涉及养老待遇、医疗待遇以及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的业务,其中胜诉1宗、败诉1宗、经调解原告撤诉的2宗;处理书面信访件52件,已全部办结,并一一录入信访业务系统,接受国家、省、市三级信访局的监督;网络发言人信访204件,比2015年的122笔有明显的上升;行政监察电子投诉系统的投诉5件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业务中疑难问题的处理,请来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及民事审判庭的领导和法官,禅城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刘应东主任,局法律顾问团队共7名法律专家与我局相关科室骨干共同分析、讨论相关业务涉及行政、民事两大法律调整规范及实体、程序关系处理的30多个疑难问题,提高市区经办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

    (七) 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1.“三个到位”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反映,精心筹备,真正做到“三个到位”,以确保“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实施。一是思想准备到位,召开动员会提高认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信念信仰之真、永葆党性党风之纯、固守纪律规矩之严、走在践行发展理念之先,共同推进我局工作和社保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活动准备到位,积极开展学做活动。局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初步学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专题学习会,购买发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党章党规学习手册》、《中国共产党章程》,支部党员学习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学习,营造浓厚氛围,在全局迅速掀起“两学一做”活动深厚氛围。三是学习统筹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举办“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刘珊局长与市委党校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何良苏副教授进行授课。

    2.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紧紧围绕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先后完成了“三重一大”、“三公经费”监督子系统的运行准备、实操培训,于2016年7月1日起启动;行政权力运行风险子系统依据我局编制的权责清单,对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三大块市直社保业务的风险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梳理。共针对44项权力项目进行梳理,其中行政确认事项7个,行政征收事项5个,行政给付事项10个,社会服务事项1个,其他事项21个。根据权力事项涉及到的风险敏感度,综合考虑“与民生关系密切程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业务办理难易程度、自由裁量权范围大”等因素,逐个对权力事项划分风险敏感等级,其中高风险事项23个,中风险事项15个,低风险事项9个。目前,根据局领导的指示,正在对权责清单的75项事项进行再次全面梳理,其中行政确认事项8个,行政征收事项5个,行政给付事项16个,行政检查2,其他事项44

    二、存在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有待提速。一是系统测试中发现养老待遇核发支付环节存在地方待遇项目不能正常发放等问题;参保数据上传环节中,大部分单位由于填报数据资料不符或数据格式不正确等原因,导致系统校验不通过,影响参保数据录入进度。二是个别机关事业单位因历史遗留等各种原因,在全省系统中(如公安部门)都普遍存在人员超编的现实情况,按照省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编制确定纳入改革人员范围,这导致上述单位及其人员无法正常办理参保信息登记和及时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如何更妥善的处理此类单位及其人员,全省范围内尚缺乏统一的措施和指引。三是职业年金管理问题。按照省的规定,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但目前职业年金基金的具体投资管理办法,包括2014年10月之后补收和2016年7月按月正常征收的职业年金的收益如何保障尚不明确,导致实收职业年金只能暂存于专户中不做任何操作。

    (二)医疗监督管理仍然存在困难。近年我们虽然不断在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但是由于医疗机构的规避监管的行为越来越具有隐蔽性,方式方法也层出不穷,以社保单方面的力量去开展监管工作无疑是吃力不讨好且难见成效。此外,医疗费用信息监管系统从政策规则逐步扩展到增加临床规则的过程中,越来越受限于人力和医学专业的不足,如不通过成立第三方医疗费用支付评审机构等方式加强监管系统的作用,就会出现推进缓慢不前的情况。

    (三)服务人次激增与服务人手的矛盾。近年来,随着群众参保意识的增强、多项社保政策的实施、以及省参保覆盖的落实,社保服务对象人次快速增加,但社保服务人员却没有多大变化,造成我局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人员怨言较大;而且新进雇员工资较低,人员流动较大留不住人,招进来几个月又离开的人员增多,不利于业务开展。

    (四)社保待遇核查追缴困难。例如省属企业的多发医疗个帐问题、多发死亡待遇问题、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待遇问题等,因为行政处理手段有限,而采用诉讼方式程序繁琐、历时较长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对社保待遇及时全额追缴造成很大压力。

    (五)转移接续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由于未相继出台实施细则,导致转移接续的具体经办流程和表单样式等缺乏统一标准,同时由于各统筹区的改革进度不一,也影响了转移接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由于有部分人员第二笔军人补助金错转其它统筹区,或手机号码更换无法取得联系,或在外地不愿前来办理等种种原因,导致军人转移后续跟踪落实工作不能及时办结。此外,因跨省转移失业保险政策未明确,标准不统一,导致保险关系部门没法办理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手续,造成失业保险关系无法进行衔接,也无法申领待遇,对失业人员个人利益影响较大。

    (六)部门间业务系统兼容对接问题,制约业务办理效率提高。社保业务系统与地税征收系统数据相互拦截,每月需组织人力进行数据核对清理。由于近期佛山市信息惠民系统(市人社方向)上线后,各数据接口重新调整,有些失业人员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失业登记资料无法按时传输到社保系统或者出现错漏,导致无法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参保人员对此意见较大。人社工伤系统尚未完善,系统设置与结算业务实际不匹配,部份数据导入结算系统不准确,导致工伤保险联网结算业务结算时间滞后。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指导各区加快完成属地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信息登记工作,在启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础上,吸收试运行的经验并逐步向各区铺开,并最终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的正常征收,同时认真抓好试点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补收补退工作,并充分做好与省系统对接的准备。做好养老保险基金核发工作,确保待遇准时足额发放。

    (二)配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的总体方案部署,在正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前,出台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规程、费用结算管理、三大目录管理、第三方监管服务管理等文件政策,修订医疗服务协议,完成医保信息系统的调研、测试、改造工作,尤其是普通门诊的结算系统改造,确保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顺利完成。

    (三)全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及全征地居民补缴惠民政策。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全征地居民基本养老补贴制度衔接等工作,对符合纳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全征地居民开展一次性补缴,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职工的社保覆盖范围。

    (四)继续指导各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加强参保人基础信息管理,实现全员参保情况规范和动态管理。指导进展较慢的区对现有参保数据与户籍数据进行对比,整合参保信息,制定入户调查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细则,做好抽样及重点人群入户调查。

    (五)做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真正实施粤人社规〔2014〕2号《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符合范围的人员进行待遇重核及待遇补发。做好工伤伤残津贴等各项待遇的调整工作,指导各区实施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风险评估和结算工作。

    (六)继续推进省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实施工作。争取2016年9月底前完成市内所有三级医院正式上线,拟成立各区异地结算小组,改革现有经办管理,按区分设管理权限,明确各方在省内异地联网医院结算工作的工作职责,并在确保异地联网结算运作顺畅的情况下,选定更多的异地已联网医院实现直接结算。继续推进工伤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

    (七)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加强社保卡使用宣传引导,提升激活使用率,巩固社会保障卡覆盖应用。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卡金融以及社保待遇领域功能应用,积极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自助结算功能。完成社保手机APP与广电社保查询的项目建设。将“市民之窗”自助设备引入社保办事大厅,同时将“享受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住院结算单”、“门特结算单”、“退休收入证明”等社保常用的服务功能集成到“市民之窗”自助设备。 

    (八)加强风险内控,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落实省市有关社会保险风险管理规定,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严格执行社保业务内控每月自查工作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各项社保险种内控检查行动,做好迎接上级开展2016年全省内控监督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医疗费用信息监管系统的扣费实施工作,将监管系统审核出来的违规金额追回,出台办法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合完成第二期改造任务,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监管规则,推动监管系统向纵深发展。探索新方法,把脸谱识别、指纹识别等新科技方法,引入到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资格验证环节,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参保人员的同时,确保基金安全。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社银系统的稳定性,继续完善、优化集中支付流程,重新理顺基金预算编制流程,继续配合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检查以及审计整改工作,建设基金运行分析模型,继续完善人大联网监督系统,做好社保基金人大监督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根据权力事项涉及到的风险敏感度,梳理相关业务流程。

    (九)继续做好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社保业务“一门式、一网式”乐动体育足球 改革。9月1日前分六个阶段完成五区局对行政审批标准化统一目录及其各项要素进行最后确认,以及对最后需确定调整目录的录入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对目录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制定我局的应诉(行政诉讼以及民事诉讼)制度、信访制度;请市信访局的骨干或大学教授进行授课,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接访技巧。积极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提升办事处“一窗式”服务效率,推进“一门式”乐动体育足球 体系建设。  

    (十)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社保政策深入民心。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5年普法工作规划作为今后绩效考核的其中一项指标,尽快着手制定我局的普法工作规划;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继续加强各类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关注的社保热点政策解读,严格落实社保信息公开制度,做好社保数据信息公开,为我市社会保险各类经办业务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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