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落实好《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等工作。按计划完成失业保险管理系统改造的整体建设与验收;做好经办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细化服务指引,确保各项新增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宣传报导,收集分析和重点解决条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省条例新增待遇类别,统计新增待遇的支出情况,撰写统计分析报告;落实省发改委等五部门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要求,切实做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二)加强监管,做好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医保监管,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做好医疗、生育、工伤三大目录升级工作,协调124家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目录对应工作,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能按时顺利切换。做好基金使用额度下达工作,指导各区完成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年度清算,并对年度运行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结算办法的运行效果,进一步完善结算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医保审核系统的改进工作,争取下半年实现审核系统的正式启用,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的事后审核,减低基金支付风险。配合做好省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试点工作。会同人社局重点研究门诊特定病种管理问题,制定门特药品二级目录,力求控制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配合市人社局研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等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等级以及定点医疗机构退出办法,做好相关调研、测算。跟进研究门诊特定病种刷卡结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执行效果并按情况逐步完善。二是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各区完成工伤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流程,确保今年12间工伤定点医院上线。做好各项待遇调整,加强对各区局的业务指导,规范经办操作流程,完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协议文本,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继续加强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工伤人员的探访慰问工作,指导各区配合做好约2万名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人员的参保状态核查及结算。三是做好养老保险待遇核发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各项养老待遇调整,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衔接工作。继续完善养老待遇发放系统的功能,满足经办人员的工作需求,规范各级人员的操作权限,堵塞漏洞。
(三)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全覆盖以及应用拓展工作。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口的发卡工作,督促银行加快回盘速度、把积压在银行的卡尽快发给申领人,提高发卡数和激活率,确保今年完成户籍人口全覆盖。改善社保卡应用环境以及配套服务质量,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社保卡金融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的功能,拓展社保卡的社保和劳动就业等应用,如利用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实现社保缴费、发放待遇等。同时利用社保卡身份识别和身份认证功能,进一步推进社保卡在各项业务的应用;继续做好社保业务系统延伸村居的培训、测试和上线工作,积极协助禅城区“一门式”行政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等。
(四)加强社保扩面征缴,规范社保关系管理。保持与地税部门良好的沟通,加大征缴力度,加强监控用人单位申报工资、参保人数,督促用人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为其员工参保,有效减少投诉举报案件的发生,协助地税部门开发三方对账系统与中间库问题数据清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完善保险关系业务经办规程,制定保险关系业务操作指南,促进经办业务办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适时利用市民邮箱创造性地开展参保人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工作。
(五)不断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继续完善业务系统,保证日常社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时,适应新业务、新形势、新政策的需要,调整系统功能,衔接好部、省、市各项政策实施的要求。做好社保业务网络延伸到村居工作,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项目和工伤先行支付项目建设,力争新增2至5家医院实现医疗自助结算以及第一批12家定点医院的工伤现场结算项目建设及上线工作。开展医疗个账系统、城乡居保系统改造,做好失业保险新条例系统改造后续工作,开展地税全责征收三方对账系统调研。加强网络和主机安全建设,为现有的网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作准备。继续研究开发电子档案影像系统,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设备,促进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六)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稽核内控监督力度。一是做好社保基金财务一体化电子核算监控系统上线工作,形成社保基金财务一体化电子系统,将我市基金财务管理水平推上新台阶。二是完善全市内控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制定我市社会保险内部控制业务自查办法,逐步推进经办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巩固社保基金安全。三是继续开展2014年全省内控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加大审计意见落实和基金监督专项检查力度,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做好对社保基金审计工作等检查工作。
(七)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做好各区权责清单、网上办事工作;二是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工作,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社保热点政策解读,使社保政策深入民心,为我市社会保险各类经办业务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继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稳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活动圆满成功。重点是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二是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着力推进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整治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切实解决干部律己不严问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总结以往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制度,并重在落实,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