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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8-24 11:28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在这一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市“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十一五”的各项任务,为“十二五”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2010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超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

    至201012月底,全市养老保险(企业单位)、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分别为177.71万人、172.36万人、155.29 万人和196.70万人,完成市政府下达扩面任务。同时,提前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确保了各项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实现全市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

    按省、市上级部门要求,我市地税全责征收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于20098月启动,2009101日首先在禅城区顺利上线,201011月顺德区最后完成上线,至此,我市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工作全面实施。

    由于社保、地税两部门间的业务运作模式差异,对业务信息无论在精度、广度、时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并且承接具体业务办理的地税征收信息系统存在结构上的不足且难于调整,对正常的社保业务开展造成一定影响。为此,我局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全责征收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各项工作按步骤展开,成效明显

    经过两部门的协同努力,完善了业务办理和数据交换等环节,通过E税通平台进行申报,取代原地税省统一的系统,数据质量得到很大改善,状况已有很大改观。个人、单位的变动、到账等业务数据基本能达到90%以上的成功率,情况良好。

    (三)新农保参保率达到要求

    按照《印发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09262号)要求,我市从201011日起,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新农保养老保险待遇。我局把新农保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协调跟进,确保了110首发仪式圆满完成了参保人员对账折的缴费信息记录,以及待遇申领人员存折账户养老金的发放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区局的业务培训,使业务人员熟悉掌握新政策和系统操作,并编制新农保业务工作指引,规范各项业务的操作。截至201012月,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55.50万人,参保率88.26%;享受待遇35.69万人,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底前参保率达到80%的任务。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开展,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并亲临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首发仪式。

    (四)完成社会保障卡规划方案

    佛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系统工程建设是响应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重点规划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局今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该工程建设于114日正式启动,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社会保障(市民)卡系统建设工程启动协调会,成立了由市人社局、社保局局长刘珊任组长,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和市信产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通过到相关城市学习社会保障卡的成功经验,与开发公司、银行和制卡公司的多次研讨,形成了我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总体设计思路。12月份制定了《佛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系统总体规划方案》,现已报送市政府审批。规划方案预计2011年发卡量不低于30万张。

 

    二、基本情况

    (一)参保人数

    至201012月,全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险种人数分别为245.13万人、201.16万人、155.22万人、196.43万人、173.47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55.50万人,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14.95万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

    除失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为负数外,其他各险种基金均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情况

    1、养老保险:至12月,全市退休总人数33.40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数30.2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3.1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35.68万人(含被征地人员)。

    2、医疗保险:1月至12月,全市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住院18.2万人次,住院率9.6%,报销比例71%;全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21.5万人次,住院率10.04%,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8%;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人数26922人。

    3、失业保险:至12月底,全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1.84万人次,发放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1.79万人次。

    4、工伤保险:至12月底,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4375人,其中工伤死亡154人,伤残1103542人。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保民生,促发展”为中心,为老百姓做好养老保险工作。

    1、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升养老金。

    根据佛人社〔201062号精神,为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233849人调升养老金,由月人平的1277元增加到1420元,平均增加143元。至5月底,我市248763名企业退休人员绝大部分通过资格认证,确保养老金准确无误发放。

    2、为早期下海人员和“3545”人群办理退休手续。

2009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解决早期离开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以及 “3545”人群向前补缴社保费的规定,为一批到龄而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向前补缴社保费,使之达到享受退休待遇。截止12月底止,全市共有20多万人办理了补缴手续,8万多人办理退休手续。此项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3、切实做好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20091228日下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一是落实运作,拟订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内部操作指引和参保人办事指南,并进行专项业务操作培训,确保业务运作畅顺。二是宣传到位,组织力量加强宣传,做到正面、详细,通过新闻媒体对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广大群众对新政策的有更深认识。三是完善业务,《暂行办法》从下达到实施只有几天时间,业务管理和系统开发任务重。我局在短短两周内开发了完全符合文件要求标准业务功能,使跨省转移业务如期进入常规运作。现已办理跨省转移600多人,打印《缴费凭证》1万多份。

    (二)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医疗保险体系。

    1、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医保待遇核发业务、统一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和划拨等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经办管理工作。

    2、根据医改文件的有关规定,发布《关于开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的通知》,使我市部分患慢性病的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能享受到相关待遇,缓解了参保人的经济压力,减轻其负担。

    3、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2010版药品目录的核对、更新及执行工作。

    4、扎实做好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上线工作。

    省社保局选定我局和珠江医院作为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首家试点单位,我局选派专人跟进,及时提出业务需求、认真细致测试,在省社保局指导下,经过双方试点单位系统改造、数据采集、三大目录对应以及测试联调等准备工作,该系统已于67日在珠江医院正式上线启用,至今运行良好,省第二人民医院、421医院也陆续上线启用了该系统。

    (三)改革创新,打开失业、工伤保险新局面。

    2010年,我局围绕“改革创新”的理念和“管理提升,服务下沉”的要求,更新观念、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打开失业和工伤保险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工伤、失业保险缴费率下调工作。

20093月份起,我市调整工伤、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其中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5%;失业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费率各下调50%。缴费费率下调后,减轻了企业负担,并且由于降低了缴费费率,提高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市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及时调整保险待遇,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复函》(佛府办函[2010211号)的有关规定,我市从20105月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36元。我们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2010年度调整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13号)要求,对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进行待遇调整,1-4级伤残人员人均增加了143元,护理费人均增加了115 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增加了67 元。截止12月底,共支付老工伤人员13人,离职后职业病3人。

    3、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根据省政府发布的相关缓缴稳岗政策,我局对3089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转岗技能培训。同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对困难企业进行扶持,扶持项目包括:职业(创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经费补助等。减轻了部分困难企业、参保单位的用人负担,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的稳定。

    (四)坚持做好稽核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我局始终坚持按照省社保局稽核部的要求和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部署,开展社会保险日常稽核和重点稽核。截至12月底,共对全市15593家企业进行实地稽核,实地稽核参保人数189545人,查出违规人数17652人;稽核部门还对539517名享受待遇的人员进行了核查,查出欺诈冒领92人。对370家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进行核查,查出违规机构18个,已如数追回。通过检查,加强了薄弱环节的管理,加强了基金监管力度,健全了基金核算和内控机制,有效约束了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的行为,避免了基金的流失和保障了基金安全。

    (五)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紧紧抓住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放松,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廉政专栏组织开展一系列纪律教育活动,旗帜鲜明地把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预防在前,坚持教育在先,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存在问题

    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社保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通过多年的扩面宣传,社会保险已覆盖大部分职工;但由于部分人参保意识不强,或部分企业逃避为员工参保责任,目前仍有一部分员工未参加社会保险,侵害了员工权益。近年来相继发生了多起员工追讨补缴社会保险的案件,还有部分员工因工伤引发与单位纠纷,都给社会造成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二)新信息系统在全市启用后,由于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与地税部门衔接时的一些差异,新信息系统运作未能十分流畅,对前台业务办理造成一些影响。信息系统还需要根据业务的发展和需求不断适应、优化和进一步完善。

    (三)社保转移接续办法还需明确。参保记录全国可转移接续是社保法其中一项明确规定,但相关实施细则未出,各地因缴费标准不同导致转移困难,相关问题需要明确。

    (四)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不够细致。社保基金会计、统计年表编制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基金运行分析工作较为被动。基金运行分析水平较低、次数较少,未能充分发挥决策参考的作用。

    (五)监管力度不足。随着我市外来用工的不断增多,外来工冒(借)用他人身份证进入企业工作后,发生工伤事故后以冒名者的真实身份要求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对于此类案例,我局缺乏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行政手段进行监管和制约。

    (六)由于没有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的层次和机会较少;工作一线缺乏医学、法律等专业技术人员。

 

    五、2011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局将以“四化融合,智慧佛山”为契机,以“十二五”规划为统领,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争取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再上新台阶。

    (一)加快落实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发行及应用推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佛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相关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应用接口规范;建成“佛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完成市社会保障部门现有数据的采集和比对,基本建成“佛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完善社保子系统的应用改造,实现社保领域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发放和结算;在全市范围内发行“佛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30万张。

    (二)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扎扎实实做好《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2011年上半年,针对《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与现行的条例规定的差别,组织各区,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做好《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对全市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调整、修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协助地税全责征收工作开展。全责征收虽已上线实施,但相关工作还需两个部门间协调、理顺。明年,我局将继续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完善该项工作,促进全责征收各项工作尽快走上“快车道”。

    (四)认真做好养老保险工作。

    1、对部分人员重核养老金和调升养老金。2009年省平工资的公布,根据文件规定对20108月首发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重核养老金,为201012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调升养老金。

    2、落实完成“3545”人员参保,完善新农保制度。2011年一季度将圆满完成各区3545”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2011年,我局计划进一步提高参保率,根据财政状况适时调整新农保待遇,并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接续办法,使更多人受惠,确保“两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如期实现。

    3、研究事业单位转企业后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体系。

    贯彻落实佛山市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医疗结算办法,完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应用,加强广佛肇医疗协助;研究制定我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合作机制。

    (六)扩大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跟进扩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各项使用情况。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七)加强系统设备升级及系统维护,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对现有社保信息系统重要设备升级,做到重要系统设备的热备,确保社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优化现有信息子系统,做好电子档案项目的开发管理,做好金保工程数据联网项目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居民门诊信息系统;完善区外医保结算网络建设,扩大广佛现场结算范围,方便市民。

                                                                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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