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基金管理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0.6.23
201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配合地税部门完成禅城、高明区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上线工作。
按照全责征收工作要求,地税、社保两部门密切配合,第一时间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各项工作按步骤展开,成效明显。目前,禅城区和高明区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已上线运行,个人、单位的变动、到账等业务数据基本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成功率,总体运行情况较为顺利。
二、切实做好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下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后,我局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积极开展工作,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一是落实运作,指导各区拟订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内部操作指引和参保人办事指南,并进行专项业务操作培训,确保业务运作畅顺。二是宣传到位,要求各区组织力量加强宣传,做到正面、详细,通过新闻媒体对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广大群众对新政策的有更深认识。三是完善业务,《暂行办法》从下达到实施只有几天时间,业务管理和系统开发任务重。我局在短短两周内开发了完全符合文件要求标准业务功能,使跨省转移业务如期进入常规运作。现已办理跨省转移425人,打印《缴费凭证》8200多份。
三、为早期下海人员和“3545”人群16960人办理退休手续。
2009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解决早期离开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以及各区出台了“3545”人群向前补缴社保费的规定,为一批到龄而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向前补缴社保费,使之达到享受退休待遇。至今年5月底,我市共办理此类人员退休16960 人。
四、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佛府办〔2009〕262号《印发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我市从今年元旦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按月享受新农保养老保险待遇。1月10日全市首发仪式发放待遇的20万人,至5月底享受新农保养老保险待遇28.2万人,参保缴费率达70%,个人账户对账折也如期发到了参保人的手中。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开展,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
五、实现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为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现金结算后再回当地社保部门进行零星报销问题,省局建成了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管理系统,省局选定我局和珠江医院作为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单位,在省局指导下,经过双方试点单位系统改造、数据采集、三大目录对应以及测试联调等准备工作,该系统已于6月7日在珠江医院正式上线启用。自此,我市医保参保人,经市社保局、各区(分)局核准到珠江医院就医的,出院时只需结清属于个人自负的费用即可离院。为全省医保异地结算的推行提供了经验。目前系统已顺利实施。
六、开展全市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按照市人社、社保两局党组扩大会议工作部署的要求,3月份我局对近两年各区在执行《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佛劳社【2008】66号)和《关于加强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佛社保【2009】49号的基本情况(包括准入、协议签订、日常监管、年度考核、违规处罚等)以及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两个方面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整顿和规范了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
七、继续做好工伤、失业保险缴费率下调工作。
从去年3月份起,我市调整工伤、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其中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5%;失业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费率各下调50%。缴费费率下调后,减轻了企业负担,并且由于降低了缴费费率,提高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市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推进行政制度改革
为优化服务环境,今年初,我局制定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改革促规范、惠民生。其中,一是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权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及时申请调整行政业务办理系统中“核定缴费单位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实施主体;二是与是市审改办、各区审改办协调沟通,力争统一各区局分局保留的四个核定事项的办结时限。
九、组建创新工作小组
成立了本局工作人员心理咨询服务组。3月份进行了市局的服务及心理课程的相关培训;协同各分局以及时了解、发现、排解和调适工作人员心理问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问题;排查、警醒和排除可能产生的危害及消极因素;组织进行服务观念、服务方法、服务心理等方面的学习辅导;在预防类似深圳社保极端事件方面,变被动为主动。
十、完成我局多项设施建设
完成了库房搬迁使用工作,我局社保档案资料顺利入库归档;进行了信息统机房以及两局配电系统扩容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完成了对办公楼增设电梯的工程规划申报及经费预算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对两局饭堂设备进行了部分维护保养及更新,完成了对燃气管道的改造;对全局车辆、空调等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做到安全行车无事故。
2010年上半年日常工作
一、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5月份,全市养老保险(企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分别为 166.53万人、159.05万人、141.77 万人和186.72万人,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扩面任务的103%、106%、103%和100%,全市上半年已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扩面任务。
二、按时完成各种报表编制工作
(一)如期编制2010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任务。
(二)顺利通过2009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三)保时、保质完成每月、每季的会计、统计工作。我局每月、每季都能及时、准确上传各种会计、统计报表给省社保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并获得好评。
(四)制定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活期存款转存定期计划。
三、编制2010年全市社保扩面征缴计划
201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计划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并当期做实个人帐户为基本要求,其他各险种基金同时达到收支平衡为目标。
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当期全部做实的情况下,2010年我市养老保险征缴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编制扩面征缴计划过程中,同时也考虑到完成社保扩面征缴任务的有利因素:一是实施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体现地税部门的刚性作用,加大了征缴力度。二是今年各区相继出台城乡居民参加“大社保”政策,允许“3545”人员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将吸收大量的征收基金。
四、做好新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3月份,我局与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佛山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地税[2010]72号),加强对企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申报缴费工资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报纸、电话语音、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目前,全市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正在顺利开展。
五、认真落实08年度社保基金审计结果整改
针对市审计部门2008年度社保基金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我科按照周天明常务副市长的9点指示,认真开展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各区进行检查和调研,掌握实际情况,对照审计报告中的问题逐项指导整改;加强与审计、财政部门的联系,落实整改工作计划继续完善我局与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共同建立的社保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以务实的态度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基金安全。
六、确保全市社保信息系统实施
自去年7月禅城区实现上线后,经过后续的调整完善,系统逐步成熟稳定。现实现了3月南海上线、4月高明上线、5月三水上线、6月顺德上线。至目前止,除顺德区核心二系统计划于6月28日上线外,各区的系统上线目标都已完成,上半年全市信息系统全面上线的工作目标能够实现。
七、开展稽核内审工作
截至5月底,全市共对7546家企业进行了实地稽核,实地稽核参保人数84393人。现已全部追回冒领、违规金额,避免了基金流失。
八、落实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从今年的3月份开始,我市各区陆续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避免丧失享受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确保养老金准确无误发放。
九、完善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一)制定业务经办实施细则。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今年4月起草制定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发业务经办实施细则》(佛社保【2010】34号),对当场办结的业务、限时办结的业务、业务经办权限、系统权限分配等业务经办作了详细的规定,统一规范了医疗保险待遇的审核与支付等业务操作程序,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规范、统一了由市数据中心自动生成个人账户配帐信息、业务科室进行个人账户月结汇总、生成支付记录并对数,财务传送后财务支付等划拨流程,并明确了医保个人账户错发多发退款、少发补拨等规定。
(三)为统一全市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起草了《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初稿),拟征求各区(分)局意见后,报市人社局发文于2010年7月起执行。
(四)为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 加强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的管理。 5月起草了《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管理办法》。对医保卡的制作、申领、使用和保管、挂失及维护、注销、积卡处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拨、POS机配置维护等制定了全面细致的管理规定。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完成,待主管领导审核签发,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情况
办理市直参保职工、离休干部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等业务。
十一、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复函》(佛府办函[2010]211号)的有关规定,我市从2010年5月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36元。我们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要求各区失业保险业务统一管理,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核发,实行政策统一、待遇统一、拨付统一。今年1至5月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91461人次,其中禅城分局27383人、南海分局8880人、顺德分局42863人、三水分局5758人、高明分局6577人。上半年全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8483人,1至5月全市发放农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人数为8388人次,其中禅城分局2557人、南海分局600人、顺德分局5186人、三水分局21人、高明分局24人。
另外,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完成工伤待遇年度调整。根据《2010年度调整伤残津贴的通知》(佛人社【2010】188号)的要求对伤残1—4级伤残津贴进行调整。
十二、建立畅通、有序、务实的信访工作秩序
为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市局,解决在初访或复查阶段,避免矛盾激化,我局综合运用政策、行政等手段和疏导、调解等办法开展信访工作。今年上半年,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26宗、行政复议2宗、行政投诉4宗,转办及答复12345热线工单104条,受理参保人提出的信访请求168件,其中信访初访申请54件、信访复查申请14件、答复市信访局的信访复核3件、处理局长信箱的来信97件,现已全部完成。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精神,不断深化我局的行政审批改革和“五五”普法工作。
十三、完成公文分办、复核,综合总结材料的撰写。
年初至5月底我局共办理公文阅办近千份,其中收文600余份,现已全部办结,未发生迟报漏报现象。编撰《佛山社保简报》共12期。
十四、落实扶贫开发对口帮扶工作
十五、积极开展社保宣传工作
对我局门户网站综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更新;联络、协调媒体宣传我市社保工作,积极开展佛山日报“社保热线”专栏组稿工作,开展市社保镇街先进典型系列报道工作;制定了网络舆论观察制度,在我市主要网站开展网络舆情观察工作,回复舆情17次,编撰《人社舆情》2期。
十六、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选派了1名科级干部驻英德白沙镇石园村进行培养锻炼,参加下基层驻村和城乡党支部“一帮一”结对共建,推动农村各项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干部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本领。
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继续完善新信息系统保险关系业务功能。根据各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社保信息系统进一步调优、完善,对高需求的业务操作,如分析统计、年度申报、地税到账、台帐等业务,做出制度性的安排。
二、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对各分局社保业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统一社会保险关系业务流程、使用的各类表格和证章的使用,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对外服务便捷高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别是要按照市级统筹的要求,指导各分局逐步走上全市统一、规范的操作轨道。
三、积极配合地税部门,顺利完成全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上线工作。社保各区分局要按照上线计划,加强与当地地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各项业务衔接的准备工作,确保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上线工作万无一失,共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社保扩面征缴任务。
四、开展全市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的检查。此项工作5月中旬已布置,5月下旬至7月中旬为各区局、分局自查,7月下旬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市局保险关系科、稽核科联合组织检查。
五、分期对全市社会保险各险种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检查。计划8月检查养老保险业务,9月检查失业保险业务,10月检查工伤保险业务,11月检查医疗保险业务。检查组由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市局稽核科及检查险种相对应的业务科室组成。
六、事业单位转企业后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事业单位转企业后,部分单位取消或降低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且按事业单位性质退休的人员,不能按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造成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生活下降,所以这部分人群上访不断。下一步要加快研究,解决这部分人员退休生活待遇的问题。
七、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重点和亮点来抓,切实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放到村居来开展,花大力气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
八、研究制定我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规定。
九、举办全市社保系统各类型业务培训班。
十、按计划完成机房搬迁工作。做好搬迁方案准备、搬迁计划、应急方案等,保证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系统顺利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