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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总结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1-06 09:46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强化执行力,提升服务效率为着力导向,善作敢为,社保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部署,协助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分别达245万人、284万人、226万人、228万人和227万人,养老、医疗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2.87万人和283.53万人。

2016年1-11月,职工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94.14亿元,支出237.96亿元,当期结余56.18亿元,期末累计结余640.3亿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万人,基金收入合计9.8亿元,支出12.77亿元,累计结余26.56亿元;居民住院医保参保人数210.12万人,居民医保基金(含门诊医保基金)收入20.86亿元,支出18.75亿元,累计结余14.59亿元除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外均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二)立足民生,切实贯彻上级精神,将惠民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升

--9月,我市5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人月均增加182元。

--对2006年7月至2014年9月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重核并补发,涉及27万退休人员,补发金额约7亿

--调整月人均养老金2875元。

--10月,为全市31万名城乡居保退休人员调升待遇,月人均养老金达调升277元。

--11月,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待遇,人均增资372元。

--12月,按计划完成市直单位离休人员年度调资工作。

工伤保险待遇逐步上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由57.68万元调整到62.39万元,增加了4.7万元,增幅8.15%。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费标准由每人每天35元调整为每人每天70元。

--今年7月起,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月平均金额由1858元增加到2067元,人均增加209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平均金额由897元增加到994元,人均增加97元,工伤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及补发金额在7月发放到帐。

社保费率再度降低

--今年初,生育保险企业缴费费率从0.9%下调到0.5%;

--工伤保险在低于省规定费率的前提下又下调20%,即一类行业从0.45%下调到0.35%,二类A行业从0.75%下调到0.6%,二类B行业从1.125%下调到0.9%,三类行业从1.5%下调到1.2%;

--3月,失业保险在单位费率低于省规定费率0.5%的前提下,又将个人费率由0.5%下调为0.2%。

企业稳岗补贴工作有序推进

--为804家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5799万多元的稳岗补贴。

实施全市工伤保险行业浮动费率,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对我市所有参保单位按行业重新分类,由原来的3类4档调到8类96档,实施了浮动办法。

--1月,出台了《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佛社保函〔2016〕1号),明确相关流程和做法

    开展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一次性缴费及全征地居民补缴工作

--8月,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一次性缴费工作,同进度开展全征地居民补缴工作。10月,已经办理此类补缴费人员约10万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约15亿, 。

    (三)重点突击,全面落实省市改革任务和中心工作

   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粤府2015129号和佛人社2016135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我市在7月正式启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实施征收工作;11月从市人社部门接收7000多人的退休补贴数据,改革后的机关社保基金支付。停发省属单位离休人员的待遇、市属单位退休人员供养遗属待遇,按原供给渠道(单位)发放。10月停发原试点地区“中人”的月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在12月份清退原试点地区征收的养老个人账户,涉及13000多人5.7亿元。对市直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的340多人的退休待遇,转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并兑现了相关待遇。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例如:纳入范围的人员界定,待遇项目的设置,原试点地区征收的养老个人账户清退的准则等,按人员身份性质不同分类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积极联系财政与银行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新机关账套管理、资金管理、协议管理等具体工作方案,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现零余额账户超额度划拨。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方面实现改革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年金的征收与管理,另一方面也为各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供经验和指引。

2.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被市政府列入今年重点工作任务,我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按时、按质完成。一是与市人社局、卫计局和财政局等部门通过大量的调研、测算等工作,共同研究制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方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二是根据一体化方案的要求,重新梳理经办流程、简化申请手续,配套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办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手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请及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按照一体化政策的需求,完成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改造;四是协调各区,统一开展宣传。通过电台宣传、报纸专题策划、深入小区实地宣传、公交车视频等方式,大力开展一体化政策宣传工作,我局还与人社局、教育局联合,面向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将一体化宣传单张派发到每个学生。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佛山12345热线工作人员多少进行一体化政策和答疑培训。

3.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04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各区局严密组织,通过信息对比、抽样及重点人群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整合清理已参保人群各类社会保险数据,对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进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的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取得良好效果。我市数据质量位于全省第二,其中禅城区全民参保登记的做法和成绩获得省局的高度肯定。

4.做好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线工作。自2015年11月我市纳入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运行后,截至12月20日我市已有18家医疗机构成为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同时实现了与省内异地的262家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异地就医现场结算。

    5.继续做好社保卡发行及应用拓展工作。截至11月18日,社保卡采集表打印 536万张,回收533万,已完成制卡525万,发卡并激活466万,激活率88.7%,基本覆盖了本市户籍外来参保人群。今年社保卡工作从过去的大批量发卡转变为日常零星制卡,我们将工作方向主要放在进一步拓展社保卡应用功能方面。我局已完成省人社厅要求的社保卡在人社部门的94项应用,其中包括将社保卡作为身份凭证办理各项人社业务以及各项社保待遇通过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进行支付。利用社保卡的联机身份识别、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支付功能,实现医疗费用的自助结算。禅城区中心医院成为全市第四家实现了特定门诊费自助结算的医院。我局于5月和8月分批审核通过了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7家银行发卡合作银行资格,全市共有发卡合作银行11家。

6.多管齐下开展社保宣传。一是坚持主流媒体和业务前台宣传阵地通过在各大主流新闻报社刊登撰稿、联合佛山电台946开展《民生社保》栏目在社保、地税、行政服务大厅前台张贴宣传海报和派发单张,及时向市民普及社保新政、解答社保疑惑。二是结合需求开展宣传。9月29日,我局与省局省人民医院合作组织开展“名医进社区 医保惠万家”活动,分设3个会场,现场反应热烈。12月4日,在张槎文化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重点宣传医疗保险新政。三运营自媒体平台进行推广。除了利用门户网站,“佛山人社”微博进行宣传外,我局还通过“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推送最新政策动态、社保资讯、活动预告、案例分析等。至今,“佛山社保”公众号粉丝数量已近10万,单篇推文最高阅读量超过3万人四是针对不同群体进行宣传。我局今年针对不同群体,推出公交车候车亭海报宣传医疗一体化政策,医院、商用和居民楼宇LED视频和公交车车载视频滚动播放社保政策宣传动画,市民反馈良好。下一步将推出佛山社保APP,增加业务服务和业务反馈通道,提社保影响力。

(四)加强防范,大力保障基金运作平稳安全

1.多频率多覆盖开展业务稽核检查。一加强社保经办风险管理。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制定了《佛山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区局和本局相关科室有计划地按省局要求落实二是努力做好异地稽核工作。2016年度对参保人员在本地或异地存在同时发生社会保险缴费或待遇享受的疑点信息进行核查,全年共计核查约2.5万人次。同时,对居住省外领取长期工伤待遇的职工进行生存认证,并对异地就医零星报销业务数据及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数据进行了实地稽核。三严格落实社保业务自查制度。截止至11月,全市共抽查业务资料224827份,其中保险关系业务99812份,养老保险业务48168份,医疗保险业务30037份,生育保险业务14435份,失业保险业务24060份,工伤保险业务8315份,发现有差错业务3216份,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规定进行了整改。四是组织业务相关部门顺利完成核查工作。省局下发核查数据共24491人次,涉及医疗机构共88家,数据相符20388人次,有差异2721人次,无法核实1382人次。因为核查数据量大,涉及医疗机构多,市、区两级稽核部门做了大量细致工作,顺利完成了此项数据核查工作。

    2.开展医疗费用信息监控系统实施工作。1月份,我市启用医疗费用信息监管系统,对于医院违反报销规则的问题开具扣款通知书,并运用部分临床统计规则,对92家医院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的数据进行了分析,逐一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给医院,由医院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馈。多次组织医学专家对医院反馈的问题进行再分析,与区局医疗科一起和各医院进行面谈。与市卫计局一起组织全市医院代表及各学科质控中心一起分析我市医院存在的典型违规问题,敦促医院有针对性的进行问题整改,有效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

    3.做好大病保险监督工作。一是通过组织开展“不定期查房”、“结算单查阅”、“参保人就诊频次异常情况联合稽核”、“参保人住院医疗巡查”等主题月活动,纠正冒名顶替25例、挂床住院2例,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因多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到医保报销或串换检查、治疗、药品等结算问题。二是重点跟踪、分析民营医疗机构及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数据,动态调整医管员驻点时间及工作重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三是先后组织8批次医学专家,完成对1月至12月期间住院病历的评审工作,共评审了575份病历,涉及67家医疗机构,并将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汇总,作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的依据和工作人员的经验材料。四是成立稽核小组,通过固定稽核人员、统一稽核流程、规范稽核标准,不定期开展对医管员经办业务、对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的检查。五是积极配合医保审核系统的推广,充分利用医保审核系统,调整医管员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管。六是发动各级医管办组织多元化的培训,督促医管办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意识、经办技能、团队协助、情绪管理等综合素质。

4.建立我市社会保险业务服务银行考评制度。我局建立了《佛山市社会保险业务服务银行考评制度(社保部门)》和市级社保服务银行资金存量与银行考评结果及市级社保业务参与度挂钩机制,完成了对全市社保市级统筹基金支出户资金存放银行的考评工作。通过建立考评制度和挂钩机制,引入服务银行的准入准出机制,一方面提高了银行服务质量与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另一方面强化了银行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银行行为,做好资金存放全过程的风险防范,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五)强筋健骨,努力打造廉洁自律社保队伍

    1.倡导知行合一,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一是着重抓好学习,弄清“行”的依据。组织进行关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的集中学习讨论次数11次,6名党组成员讲党课11次,邀请讲师团讲党课次数3次,覆盖党员人数69人。在职支部还创新党课方式,组建微信学习群,每月定期持续推出系列学习小视频。二是及时开展宣传,营造“行”的氛围。,我局在大楼一楼走廊建立四块醒目的宣传板块,持续更新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与进展,全面营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氛围。三是践行“两学一做”,力求“行”的实效。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分别完成“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局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等5项重点工作,安排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各支部书记及委员参加市直工委组织集中的培训或轮训。

2.组织严密规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我局相继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局机关纪委工作清单》,推动市局党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党组议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政府采购、投诉反馈及内部管理和控制等制度。二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运用多种监督模式对四大领域进行了有效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及时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工作。

    3.消除泄密隐患,开展保密安全工作。我局学习中心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新出台的保密法规规章,本单位保密小组成员也对相关文件材料进行了学习传阅。同时,我局坚持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工作,通过人工搜索等方法对全局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存储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提取数据,精密分析,查找漏洞,确保安全。其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保密宣传教育电教片;在办公区域张贴《保密人员保密行为规范》、保密须知等挂图,开展保密普法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防泄密、反窃密的能力,尤其是提升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业务水平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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