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之十——进一步巩固社保试点成果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各地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十五”以来,经过3年社保试点以及后两年的巩固和提高,我们辽宁省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再就业人数连年突破百万,劳动关系趋于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但由于我省国有企业职工数量大,资源枯竭地区多,关闭破产企业集中,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比重大,一些深层次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随着“十一五”期间工作的不断深入,新老问题将交织在一起,不仅任务繁重,而且解决难度相当大。
如何应对劳动保障严峻的工作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已是当前我们不容回避、必须破解的课题。
完善城镇社保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五”期间,我省顺利实施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3年试点,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结束后两年,我们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解决试点遗留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十五”期间,全省4801个地方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全部关闭,累计178.9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到“十五”末期,全省有360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为335万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全省共支出基本养老金999.8亿元。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到“十五”末期,全省共有833万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201亿元,个人账户记实率达到100%,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养老保险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目标模式真正转换的历史性突破。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全省已有11个市实现市级统筹,企业平均缴费比例降到20.7%。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到“十五”末期,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864.2万人参保,比“九五”末期增加756万人。通过适当降低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完善筹资机制,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到“十五”末期,全省已有110万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4.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落实。到“十五”末期,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608万人,有80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到“十五”末期,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474.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为220.1万人。
6.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和基金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十五”末期,全省95.8%以上的街道、95.3%以上的社区建立了服务机构,有298.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社会化管理。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全部纳入社区,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7.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到“十五”末期,全省社保网络已在全省范围内运行,全省14个市均建立了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基本建成覆盖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率先实现与国家劳动保障部联网,养老保险实现了中央、省、市三个层次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
巩固社保试点成果积极面对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我省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利条件主要体现在: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劳动保障工作摆在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内容的战略高度,改善民生问题成为“十一五”规划的落脚点和政策取向。二是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将为我省国民经济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也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完善,为全省劳动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十五”时期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经验积累,将促使我省劳动保障事业今后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严峻的工作形势主要体现在:一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压力较大,确保发放的基础薄弱。二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有限,还有相当多的劳动者没有享受社会保障。三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任务十分艰巨,社会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服务能力需要加强,城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
面对这样的工作形势,依据《规划》,“十一五”时期我省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探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二是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大力推进和发展企业年金。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办法。三是不断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保障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将城镇居民及大中专在校学生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制定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技术标准,完善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四是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五是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继续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高风险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适合省情的工伤预防和康复制度。积极推进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妥善解决“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六是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地探索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控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营,研究制定监管制度和办法,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堵塞基金支付漏洞。七是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基础管理,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立足当前 着眼未来努力探索劳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在工作目标的制定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眼于实现全省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重心的把握上,要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方式的改进上,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和扶持力度。进一步争取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形成与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加大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大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和支出监督、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明确各级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责任。
三是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四是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在“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原则指导下,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设。
五是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提高参保意识。
六是加强社会保障系统经办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保障事业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社会保障干部人才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