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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勾画劳动保障宏伟蓝图-----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解读六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8-01-29 11:59

解读之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勾画劳动保障宏伟蓝图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国家十一五纲要》阐明的未来五年国家战略意图和政府工作重点,绘制了未来五年我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宏伟蓝图。根据《国家十一五纲要》规定的GDP增长、城镇就业、农业劳动力转移等主要宏观指标和健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纲要》规定了相关子系统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既有目标又有任务,既有措施又有步骤,既有条条又有块块,既有前瞻又有后顾,既有高屋建瓴又有脚踏实地,成为国家总体战略部署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正是从这个角度看,《纲要》面向未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历史新起点上。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强调为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新时期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十一五纲要》第十篇“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用5章的篇幅对构建和谐社会归纳为22项任务。《纲要》紧紧围绕这5大领域22项任务,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其全文宗旨,始终贯穿着《国家十一五纲要》这个主线。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和谐社会理论推向了最高点,《纲要》正是彻底贯彻《决定》精神的一个具体方案。

    《纲要》自始至终体现着六中全会《决定》关于和谐社会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的最新论断,从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高度出发,将其作为一个基本点。《纲要》按照《国家十一五纲要》关于和谐社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实事抓起,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强调为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为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而提供公共服务

    党中央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贯穿于《纲要》的始终,并作为制定《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和谐社会与劳动保障的战略部署的基本原则。《纲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从劳动保障事业的法制化和科学化着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如下3对关系进行了论述:

    1. 论述了“坚持以人为本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二者关系。《纲要》认为,在劳动保障的决策制定和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特别强调要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阐发了“坚持统筹兼顾与促进协调发展”的辩证关系。《纲要》将之分解成5对关系:既要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又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既要增加就业总量,又要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既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又要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既要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既要推进各项制度改革,又要更加注重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分析了“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工作机制”的相互关系。《纲要》对如下3对矛盾进行了论述:在确定工作目标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在把握工作重心上,既要注意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又要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改进工作方式上,既要注重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又要坚持区域协调和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

    以维护劳动者利益为出发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法引人瞩目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劳动关系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用人单位肆意拖欠和无理克扣劳动者工资收入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日益严重,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并日益成为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难以建设一个和谐社会。为此,《纲要》从维护劳动者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调推出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法,主要内涵有三:

    1. 三方协调机制从企业层次向区域和行业层次推进。签订劳动合同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一个重要法制手段,原劳动部早在1994年就曾发布《集体合同规定》,2000年,劳动保障部颁布《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争议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近来沃尔玛在我国不得不建立工会的消息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所有这些都说明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已成为健全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调整机制。与以往不同的是,《纲要》这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这既是三方集体协商从企业层次向区域和行业更高层次发展的一个标志,又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举措。

    2. 将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提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众所周知,近年来个别行业垄断收入受到各界所诟病,甚至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潜在因素。《纲要》提出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加强对高收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这涉及到经济体制的深层改革问题,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3.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重要改革思路。《纲要》提出在市地级以上城市逐步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改革思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健全调解委员会,强调仲裁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一是推进区域性和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仲裁机构实体化的改革思路符合国际惯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举措。

    以探索就业长效机制为首要,把扩大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就业问题在《纲要》中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既将之排在未来5年3大困难之首,又将之放在5大目标和5大任务之首。就眼下来看,扩大就业的工作重点是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东北三省社保试点的并轨工作已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就,但就全国来看,“存量”部分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就未来5年来看,《纲要》提出“增量”部分的两个“4500”,即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

    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并将之摆在了长期战略的重要位置,为此提出了三个思路:一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解决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建立50个示范基地、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三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

    以基金运营监督为重中之重,提出监督机制“四管齐下”

    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是社保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前提,收益性是可持续性的关键,科学的监督体系是可持续性的保证。在这方面,《纲要》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其中不乏许多亮点:一是提出建立一个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四管齐下”监督体系。二是针对目前存在的统账资金透支混用等现象,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和按基金性质分类投资的政策思路。三是提出确保资金安全性问题,在这个前提下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社保基金收益性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多年来我国业内一直存有争议,是社会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当前,全社会对基金监管给予极大关注。中央政府应尽快将监督思路具体化和法制化,例如,提升监管机构的规格,扩大监管队伍的规模,制定监管制度的条例,整合监管资源的设计,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等。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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