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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协议合作银行医保联名卡开通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12-20 13:17

 

关于印发协议合作银行医保联名卡

开通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局、分局,市局有关科室:

现将《协议合作银行医保联名卡开通工作计划》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计划推进,力争尽快实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计划财务科反映。

 

 年四月十六日

 协议合作银行医保联名卡开通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险管理效能,努力满足广大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服务多元选择、优质高效的需要,市社保局目前与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8 家银行协议合作推行医保联名卡项目。经过前段时间协调准备,医保联名卡开通工作已进入实质阶段,8家协议银行基本认同省银联《佛山社保卡多账户应用项目解决方案》。待我局制定统一的格式、流程、规则并提供相应的运行条件即可付诸实施。为加快进度,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制定并公布统一的医保联名卡管理规定

统一医保联名卡制作样式(正、背面)、卡内信息项目、存储和回盘格式、发放业务流程以及卡内信息变更、一人多卡处理、申请转行开卡等其它规则事项,计划在430日前完成。(医疗保险科主办、信息技术科协办)

二、确定统一的接口

根据我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业务需要和医保联名卡管理规定要求,确定统一的接口,计划在510日前完成。(信息技术科主办,医疗保险科协办)

三、进入原则和运行条件

(一)市社保局按照“参保人自由选择原则”、“公平原则”协助各协议银行参与医保联名卡业务运作。

“参保人自由选择原则”指以参保单位或自谋职业办法参保的个人为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提供医保联名卡服务的协议银行。

“公平原则”指市社保局公布统一的医保联名卡管理规定(包括接口),符合条件并遵守有关规定的协议银行即可开通医保联名卡业务。

(二)根据各家银行推行进度,采取“成熟一家、开通一家”办法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协议银行在进入初期由市社保局提供相应的运行条件。

1. 市社保局研究制定可行的内部操作办法,先行纳入条件成熟的协议银行开展业务。例如可由协议银行提供参保单位名单,经市社保局有关科室审核同意后实施。计划在515日前完成办法的制定,5月底前完成程序设计。(计划财务科负责协调保险关系科、医疗保险科、信息技术科及有关分局研究落实)

2. 抓紧协调地税部门在办理参保前台增加协议银行医保联名卡服务选择项(保险关系科负责)。若协调工作短期内得到落实,则前款内部操作办法的制定工作可作相应调整。

四、使用测试

协议银行开通业务,可对制作的医保联名卡进行前期测试,由计划财务科协调医疗保险科安排在相关两定机构进行。

五、确认银联方案

省银联《佛山社保卡多账户应用项目解决方案》已发至各协议银行研究确认,计划财务科负责联系并收集处理各行复函。

六、医保联名卡功能扩展

 根据医保联名卡功能设计方案,医保联名卡不仅包括医保个人账户待遇结算、银行金融帐户存取消费功能,还需具备社保各项信息查询功能。此项工作视各区上线新系统进度抓紧进行,争取在新系统全市上线后尽快落实完成,由信息技术科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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