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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解读一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08-01-29 11:55

 

解读之一——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健全完善制度政策体系、建设高效便捷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严密基金监督体系、全面构建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体系四方面加以着力,对这个时期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远景、工作任务进行了规划。

    一、健全完善制度政策体系

    社会保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按照规定的标准,把社会保障待遇支付给规定的人,而目前能够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人群范围还不够广泛。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有2到3亿农民转为居民,城镇化率提高到60%,解决大量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医疗问题成为当务之急,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安排。为此,《纲要》提出了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体系的发展目标,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保障方式多层次,基本制度有机衔接,保证城镇各类就业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补,育有所贴、失有所得。

    为了实现目标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简而言之可以概括为“一个推进、两个完善、三个加快及三个建立”。即: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全国统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保障法制化程度的提高。《纲要》明确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十一五”时期,为了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体系,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为立法机构献计献策,推动《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尽快制定。

    二、加快建设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

    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管理范围日益扩展,需求内容增加,服务难度加大,协调部门增多,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事务相应越来越繁重,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纲要》确立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的目标。社会保险机构在这一时期要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按照经办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事权划分清晰、机构设置科学、人员管理规范的管理体制;建立机构运转协调、业务操作规范、服务高效便捷的运行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 全面开展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规范化主要是指规范业务流程,细化管理、服务和技术标准,实现各险种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征缴、统一稽核。信息化主要是指基本完成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业务经办系统、基金监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等各系统功能完善、衔接顺畅、运转良好。专业化主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建立科学的干部管理制度,工作岗位实行资格准入持证上岗制度。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十一五”期间,各级社会保险机构一是要大力加强机构建设,整合经办资源,降低经办成本,探索建立人员与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技能。二是大力加强业务建设,统一业务流程,优化岗位设置;制定管理标准,规范经办行为;制订服务标准,塑造社保形象;制定技术标准,防范运行风险;加快开展信息系统建设和技术更新,提高经办效率;加强基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三是持续深入地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尽快将各类退休人员基本纳入社区管理;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开展老年护理服务;积极推动退休人员公寓建设。四是大规模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培育社保文化;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五是积极推进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示范工程。开展创建社会保险“三化”建设示范城市活动,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网络。

    三、完善严密基金管理监督体系

    基金监督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提高收益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客观上还存在着法律不健全、职责权限不明确、管理机制不合理等问题,因此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地区还存在着违规投资运营问题,欺诈冒领发生还较为频繁。

    为此,《纲要》提出了要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管机制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政策制订层面,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在具体操作层面,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行为,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结余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银行。养老保险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制定按基金性质进行分类投资的政策,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依法实现保值增值。在基金监管层面,要加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市场化的投资运营的监管,实现规范运作和基金的保值增值。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四、全面构建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体系、加强国际交流和宣传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着力点,社会保障工作在发展进程中越来越面临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加以深入研究,开展学术研讨,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十五”期间,为了探讨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调研论证,为最终出台国务院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国务院发布《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国际社会保障大会第25届年会在北京召开、发表《北京宣言》均是“十五”期间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作出的很好尝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十一五”期间,更要加大这方面研究力量的投入,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构建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体系。

    正如《纲要》所言,加强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为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为了把宣传工作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使之相互结合、相互促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实现积极的社会效果,“十一五”期间,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社会保障事业宣传的同时,重点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开好一年一度的中国社会保障论坛,每年完成举办一次主题年会、出版一部论文专辑、创办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专刊、开设中国社会保障网站、组建专家库的任务,将之打造成社会保险宣传精品。在继续做好常规国际交流工作的同时,结合中国欧盟社会保障项目实施,分期分批组织好有关社会保障专题的出访和来访。通过合作与交流,把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有机地结合起来,开阔视野,拓展领域,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更大发展。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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