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分享至:
(已失效)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平台代运营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14 17:15

为提高对外发布平台的服务质量,我局拟采用服务外包形式,运营我局“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平台的内容编辑发布、活动策划推广、安全巡查、热点问题搜集等。

一、项目概况

我局目前现有对外平台共4个,分别是门户网站“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佛山社保”、移动端应用程序“i社保APP”和新浪微博“佛山人社”。为进一步提高用户体验,提升对外服务平台曝光率,提高对外宣传效果,打造优质社保品牌,我局将采用服务外包的形式运营“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平台。

    二、有关事项及流程

现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负责我局政务新媒体,包括微信公众号“佛山社保”、微博“佛山人社”、APP“i社保”、官方网站“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等的栏目策划、运营维护工作;完成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稿件采写、图片拍摄、内容编辑、专题策划、技术维护和配合功能开发工作;完成我局政务新媒体的舆情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舆情监测与管理,新媒体平台相关热点内容的舆情监测;策划执行线上线下联动活动,有效与粉丝互动,把握时间节点,对社保局重大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线客服,汇总整理政务新媒体上群众的咨询投诉,录入知识库等。

(三)项目性质

自行采购(询价)

(四)预算金额

18元人民币及以下

(五)服务期限

该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递交材料须知

1.询价文件请自行下载,请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编制材料。

2.递交材料起止时间:2019年715日至2019年717日(共3天;工作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递交材料流程: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报价单及项目方案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同济西路7号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号楼办公室(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757-82980061);或将材料传真至0757-82981110。

)项目采购人

1.单位名称: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联系人:苏小姐

3.联系电话:0757-82980061

)采购信息发布

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http://fssi.foshan.gov.cn/

 

 

 

文件下载:“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主办单位: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2015  备案号:粤ICP备 05029485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03  审批服务监督电话:0757-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9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IE7以上版本浏览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