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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8-06 09:58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此项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按不同情况分别纳入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
(一)有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