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初审核定表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1-14 18:27
(仅供参考,以各区人社局网站下载表格为准)
佛山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初审核定表
(申报 年度)
企业申报信息(由企业填写) |
企业名称 |
| 单位社会保险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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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单项勾选) | □国有 □集体 □股份 □其他 |
营业执照号码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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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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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专管员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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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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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用工人数 |
| 是否欠缴失业保险费 | □是 □否 |
企业类型 (单项勾选) | □兼并重组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 □淘汰落后产能 |
□不属于上述类型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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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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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在申报年度内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费)。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公章)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
以下信息由经办机构填写 |
核定内容 (核定结果需经人社部门公示通过后生效) | 企业年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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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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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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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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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稳岗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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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1.由单位社会保险专管员本人负责办理,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填写。 2.企业的裁员率须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年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为2.35%,2015年为2.36%。 3.2016年的申报期限为9月30日止,今后每年企业稳岗补贴的申请期限为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上年度),请在申请时限内办理。 4.稳岗补贴默认划入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账户取消的除外。 |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