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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失业补助金实用问题解答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23 15:33

问题1:实行失业补助金政策的依据?

答:文件依据主要有:
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佛人社〔2020〕36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问题2:哪些人员可以向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答:1.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问题3:申领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问题4:失业补助金的标准? 
答:
(一)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二)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问题5: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能同时领取吗?
答:1.不能同时领取。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
2.在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在2021年6月30日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问题6: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渠道有哪些?
答:失业补助金线上申领渠道,包括:粤省事、支付宝、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办理(入口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失业补助金线下申领渠道: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最后参保地)前台办理。

问题7: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线下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问题8: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多少月?
答: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

问题9: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几次?
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问题10: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
答: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

问题11:哪种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9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10.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1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每月是否需要办理资格认证?

答:不需要资格认证,经办部门用信息比对方式来查验领取资格。


问题13:如何修改领取失业补助金银行账号?

答:由于省系统暂未开通网上办理修改银行账号功能,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修改银行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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