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22 18:00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责任部门 |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规定,把推动民法典实施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民法思维能力,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要防止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从事民事活动时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民事合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护个人信息。 | 全体干部职工 | 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做好全体干部职工有关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相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通过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发放民法典单行本、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等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制度清理,对照民法典规定和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对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予以清理、修改或废止。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护个人信息。四是加强行政调解,准确运用民法典,提高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 人事科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普及宣传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 征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 | 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 普及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按照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利用我局门户网站,普及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保险关系科 养老保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