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分享至:
致全市参保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01 15:08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社保服务大厅是服务广大参保群众和参保单位的一线窗口场所,人流量较大,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区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保经办服务环境,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关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尽量选择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i 社保”APP等“非接触”途径办理各项社保业务。
一、网上办理途径
官方网站: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http://fssi.m.arw1314.com
移动端:“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
政务APP:“i 社保”APP
可“网上办”、“自助办”服务事项详见附件1。
二、疫情防控期间可延后办理的社保经办服务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共有42项业务可延后办理,延后办理不影响各位市民的社保待遇。
可延后办理的社保经办服务事项详见附件2。
三、现场办理及其他注意事项
为了您及其他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请您进入服务大厅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需要)。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将通过社保官方网站、社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全力为参保单位、参保人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险服务。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附件1:佛山社保“网上办”“自助办”服务事项情况表.xlsx
附件2:疫情防控期间可延后办理的社保经办服务事项汇总表.xlsx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