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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丽日玫瑰分店等18家药店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单位: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2-21 19:31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佛山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6〕121号)的相关规定,经我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集体评估后,佛山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丽日玫瑰分店等18家零售药店评估合格(名单详见附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26日止。
如公众对以上零售药店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五楼社保局
联系电话:82340557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关于佛山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丽日玫瑰分店等18家药店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