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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居民身份基本医保参保网上申报系统上线通知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1-08 10:25

    经过网站升级维护,佛山市居民身份基本医保参保网上申报系统(简称“居医网申系统”)已在111日正式上线,本市户籍居民可通过“居医网申系统”申报2018年度参加居民身份基本医保,当提交申请,业务自动生效

    一、申请期

    “居医网申系统”业务申请期与佛山市各区公布的申请期一致。

各区 

申请期

扣费期

禅城

10月16日至11月20日

12月1日至12月31日

南海

10月10日至11月20日

12月1日至12月31日

顺德

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2月1日至12月31日

高明

10月12日至11月12日

11月21日至12月31日

三水

10月16日至11月20日

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系统登录入口

    “居医网申系统”与“个人社保信息查询”使用同一登录入口。即“佛山市社保信息网(http://www.fssi.gov.cn/)- 个人社保信息查询”,见下图

 

 

    三、系统使用须知

   “居医网申系统”中附详细操作指南,此外还须注意3点:

    (一)操作“居医网申系统”提交业务时,需要验证登者手机号。登录者更换号码后,须前往属地社保前台变更预留的手机号码;

    (二)经“居医网申系统”提交的年度申报业务,其扣费账户须从登录者的社保卡金融、医保账户和此前已在社保前台登记的银行账户中选择,因此登录者无法通过“网申系统”登记新的银行账户进行扣费;同时需注意,“居医网申系统”不适用于下一年度由村居、民政、学校等单位申报、扣费的参保人;

    (三)当需要取消已申请业务时,须在申请期内按各区指引到业务前台办理停保;当收到扣费失败提示短信时,参保人应立即充值扣费账户,或到业务前台变更扣费账户。注:扣费提示短信,由扣费账户所在银行提供;参保人变更预留号码的,须前往所在银行。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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