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保和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社会知晓度。我局决定2014.10.14—2014.10.31在新浪官方微博@佛山人社开展社保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和有奖转发活动。本次活动奖品丰富,请各区局、各科室积极参与,并宣传发动身边亲朋好友一起参加活动。
一、活动时间:
10.15发布“社保知识学堂”供参赛者学习参考并竞答题目
10.15—10.31参赛者进行竞答和转发
11.1—11.7统计并公布获奖名单
11.8—12.8获奖人员通过私信留下充值号码
二、活动规则
1.关注佛山人社官方微博
2.在发布竞答题目的微博处发表评论,内容包括:竞答题目答案、至少@三位以上好友
3.转发发布竞答题目的微博
成功关注官方微博并@三位好友即可获得“有奖转发”抽奖资格,答题全对即可获得“有奖竞答”抽奖资格。
三、奖项设置
(一)有奖转发
1.人气王10名,转发并@好友人数排名前10名者,各奖励话费100元。
2.转发达人50名,各奖励话费30元。(获奖名单由微博系统自动生成)
(二)有奖竞答
1.运气爆灯奖10名,各奖励话费100元。
2.好运连连奖30名,各奖励话费50元。
3.时来运转奖100名,各奖励话费30元。
获奖名单由主办方对答案全对的答题者进行统计后随机抽取生成。
附件 社保有奖竞答知识学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 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证号码。
6.参保人不可以在享受“职保”退休待遇的同时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7.《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8.新参保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起,并连续缴费满90天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保个账除外)。中途停保、中断缴费超过30天后续保的,视作新参保。
9.《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0.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承担如下费用: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均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等级评定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
1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2.2014年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120元调整为135元。
13.申领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年龄条件:1.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3.因病提前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14.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是30万元,居民医保20万。
15.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保,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16.《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17.《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8.参保人到外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出差、探亲、休假期间发生急、危、重病,可到就近一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抢救治疗,5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病历和诊断证明书及书面申请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备案,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核保。
19.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从7月1日起实施,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按照目前我市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新规实施后,女性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1310×80%×3倍=31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