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分享至:
关于“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打印出具参保证明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1-03 17:22

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乐动滚球app 关于推广应用“市民之窗”网上办事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的通知》(佛府办函[2013]224号)的要求,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将打印参保证明纳入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布设“市民之窗”的自助终端服务。现就“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打印参保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打印出具的参保证明(包括黑白底色公章)与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出具的参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二、使用参保证明的机构,可以进入佛山社保信息网站录入《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详见附件样式)右上角的业务流水号,验证参保证明的真实性。佛山社保网站地地址:http://www.fssi.gov.cn(点击右边菜单栏“参保证明验证”图标进入)。

  三、该事项办理或使用过程中如有其他疑问,可与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曾志彬,联系电话:82160763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样式)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30日



主办单位: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2015  备案号:粤ICP备 05029485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03  审批服务监督电话:0757-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9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IE7以上版本浏览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