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分享至:
关于申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8-04-11 10:21

关于申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及《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市将开展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415615

二、申报方式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参保单位应在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须带《社会保险登记证》、磁盘或U盘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三、参保单位必须按本单位参保人员2007112月的月均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不扣除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申报2008年度的缴费工资。申报的缴费工资须经参保人员签名确认。经审核后的缴费工资,原则上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变。

 

四、对逾期未申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的规定处理。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08410

 

 



主办单位: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2015  备案号:粤ICP备 05029485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03  审批服务监督电话:0757-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9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IE7以上版本浏览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