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第15号)和《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的规定,我局草拟了《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办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到2017年9月7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到我局。
电子邮箱:fssigs@21cn.com
传真:82981126 电话:82160746
附件: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办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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