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要对本市律师或律师所进行投诉应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12-22 09:26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热点问题:

要对本市律师或律师所进行投诉应怎么办?

答复内容:

当事人可以向被投诉的律师所和律师的主管区司法局提起,也可以直接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提起投诉。

经市、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调查核实后,发现被投诉律师所和律师确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市司法局负责给予行政处罚;如应给予行业处分的,由佛山市律师协会给予行业处分;如既应给予行政处罚也应给予行业处分的,分别由市司法局给予行政处罚和由市律师协会给予行业出发。对律师所和律师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代理纠纷,市、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可以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投诉电话:佛山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3331692;禅城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2703719;南海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1210925;顺德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22830132;三水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7883170;高明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8882966;佛山市律师协会:83331760.

答复依据:

佛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被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与热点问题相关的事项名称:

 行政管理

与热点问题相关的受理机构名称
(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或对外窗口):

 佛山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