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律师执业暂停及恢复该如何办理手续?

发布时间:2007-08-29 15:54 来源: 【字体:
 
热点问题: 律师执业暂停及恢复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复内容: 1.律师因疾病、学习、出国等个人原因无法执业的,可要求暂停执业,
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将执业证上缴至主管司法局,由主管司法局逐级上缴至省厅。2.律师暂停原因消失后可申请恢复执业,申请恢复执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律师恢复执业申请表》(二)暂停执业原因的证明材料或说明;(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半年内出具的无受刑事处罚证明或过失犯罪证明。3.律师暂停执业两年以上,申请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恢复执业的,可不经原执业所,直接在接收所办理恢复登记手续。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与热点问题相关的事项名称:  行政许可
与热点问题相关的受理机构名称
(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或对外窗口):
 佛山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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