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 |
对本市律师投诉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如何分工处理? |
答复内容: |
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投诉的调查工作,所投诉律师为市直律师事务所的,由市律师协会负责,所投诉律师为各区局所辖律师事务所的,调查工作由各区司法局负责。对有关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由佛山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负责处理。各部门投诉电话:佛山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3331692;禅城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2703719;南海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1210925;顺德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22830132;三水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7883170;高明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88882966;佛山市律师协会:83331760. |
答复依据: |
佛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被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
与热点问题相关的事项名称: |
行政许可 |
与热点问题相关的受理机构名称 (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或对外窗口): |
佛山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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