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
申请人往域外探亲、定居往往需要办理婚姻情况公证,如为离婚的应办离婚公证。
办理离婚公证应提供的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在国外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需提交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以及判决书或调解书的生效证书(该证书应由法院出具)。
3、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明证件。
5、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
办理离婚公证应提供的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在国外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需提交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以及判决书或调解书的生效证书(该证书应由法院出具)。
3、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明证件。
5、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