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突出复议为民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近日,佛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收到罗先生的感谢电话。原来,罗先生因不能提交2017年至今发生的大项支出使用凭证,区民政局以财产不符合广东省特困供养人员财产认定标准,向罗先生作出了《取消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决定书》。为此,罗先生向佛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接到案件后,市复议办认真调查核实,全面核查区民政局和罗先生提交的等相关材料,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申辩。经市复议办反复研究,并经集体讨论后认为:申请人罗先生年老孤寡,其不能提供2017年征地款支出的相关单据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财产状况仍符合广东省特困供养人员财产认定标准;区民政局作出《取消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该案件是我市突出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市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职能,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工作质效,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全市复议机构收到复议申请2857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文书439份。制定《佛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南海区复议办荣获司法部颁发“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强化复议监督和规范功能,指导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依法依规对一行政机关过重的行政处罚进行变更,相关案例被广东省作为优秀裁判文书向司法部推荐。深化便民利民举措,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行政复议窗口前延至镇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收案点,行政复议渠道更加通畅。推行行政复议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下基层、进村(居),为当事人畅通交流搭建平台。坚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市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制定复议调解工作规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行政争议化解渠道进一步拓展。2020年,全市复议案件调撤率达到31.7%,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