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
12月4日下午,我市召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吴志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普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关保权,市委副秘书长、市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海明,市政法委副书记邝开华,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长李明国等领导出席了座谈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23个成员单位和法律界专家、学者以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市司法局局长梁海泉主持。11月初,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佛山建设”这一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市委吴志强副书记在12月4日的《佛山日报》上发表了《“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佛山建设》的重要讲话;市普法办组织开展了企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加了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组织举办的“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并于本月2日在季华园举办了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市普法办这次组织的座谈会,邀请市有关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市法律界专家、学者、博士及律师代表,就如何开展好“五五”普法工作献计献策。各位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和本行业特点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仪。最后,市委副委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吴志强充分肯定了我市的普法工作,并就如何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促进市民宪法意识的提高
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使宪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习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全市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宣传,保障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普法工作职责。培育市民的人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宣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大工程中,普法工作是基础性的工作,应肩负起应有的职责。大力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使市民自觉遵守法律;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依法表达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全市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样一种氛围。
四、坚持服务人民群众,践行以民为本
构建和谐社会最核心的就是“以民为本”,因此,我们的工作要体现为了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宗旨,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普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部门的工作是很难取得成效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普法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我市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佛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现场
市委副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吴志强作重要讲话
市司法局局长梁海泉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