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佛山市“四五”普法工作总结2001年以来,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市各地、各部门、各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和《决议》,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构建一个格局,抓好三个环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350万普法对象(户籍人口)参加学法率达到98%,其中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经济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在校学生普及率达到100%;240万外来员工90%以上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教育,基本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为我市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和富裕安康、和谐佛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我市着力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发挥好其职能作用,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改变过去由普法主管部门担纲“主演”、“独唱”的局面,转换角色,担当起“导演”、协调“合唱”,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指导规划、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2002年3月,在机关机构改革中,我市重新成立了佛山市普法办公室,履行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工作的职责;2003年,针对市、区、镇换届选举,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分工发生了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办公室成员。今年7月,参照省的做法,我市重新成立了佛山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等22个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由市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并制定了工作规则,对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和议事规则、办事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以及每个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要求。各单位、各系统、各区、镇(街道)都成立了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或普法办公室,形成了普法工作稳定的工作网络。
二是建章立制,促进普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近几年,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的若干规定》、《佛山市普法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普法职责》、《佛山市“四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细则》、《中共佛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佛山市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佛山市法制副校长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意见》、《佛山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大普法格局。2002年12月,我市实施了区划调整。我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放到策划和指导上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加强理论研究,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各基层普法办也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各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纵向工作格局。在全市各单位建立了普法联络员制度,明晰联络员的职责,加强联络员与普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由普法主管部门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形成了普法工作的横向工作网络。在对各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工作中,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由组织、人事、法制、司法行政部门主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由教育、综治、共青团、司法行政部门主抓青少年法制教育,由依法治理、劳动、经贸、工商联、司法行政部门主抓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由民政、妇联、司法行政部门主抓基层普法,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局面。
(二)抓中心环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市各级普法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围绕我市社会、政治、经济大发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近年来,我市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步伐的加快、大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上马、招商引资工作的拓展及工业园区建设的全面铺开带来了一些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触及了一部分人尤其是农民群众的利益,调处这些矛盾和冲突,不仅要靠政策、更要靠法律。因此,我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社会治安、预防职务犯罪、就业及社会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一方面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促进市民依法履行义务和责任,保障了我市各项建设有序、快速、健康进行。2002年及2005年我市进行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保障选举的依法顺利进行,全市上下广泛开展有关选举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宣传栏和在媒体制作节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向选民宣传,使其理解选举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知晓合法权利,确保了选举期间人心畅顺、社会稳定,顺利换届。新村(居)委会干部上任后,我市马上组织开展新村(居)委会干部法律培训,系统组织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据统计,全市共举办各类新村(居)委会干部法律培训班400多期, 23700多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参加了学法。
二是围绕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配合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全市各级普法部门采取了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图片展览、送法进基层、巡回宣传、组织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查禁“六合彩”赌博、禁毒和打击“双抢”、盗抢机动车辆等犯罪活动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组织法律咨询活动1350多场、法制图片展览2208场、法制文艺演出308场次、法制讲座340多场,出各类宣传栏、板报1200多期,大造“严打”声威,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和预防犯罪的意识。2001年,各级普法部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法轮功痴迷者”法制教育工作,举办培训班,对他们感到困惑的一些问题进行讲解,帮助学员认清“法轮功”的本质及其危害性,促进了“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变。2003、2004年,针对 “非典”和“禽流感”疫情,各级普法部门及卫生等职能部门深入到养鸡场、市场、车站、农田派发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共发放此类法制宣传资料150.6万份,灌制录音带或CD近100盘,制作宣传栏2300多期,使有关依法防治知识在我市得到了广泛普及,促进各项防治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宪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的宣传。我市积极抓好每年的“12·4”宣传活动,坚持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座谈会、有奖知识问答、竞赛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宪法宣传活动。2004年3月《宪法修正案》通过后,邀请曾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宪法的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教授为包括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市长梁绍棠及市五套班子领导在内的市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区委领导共60多人讲授宪法;在市委党校统一举办的处级干部培训班中安排了宪法学习内容,并进行了考试;在全市公职人员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常务副市长陈云贤同志在佛山电视台发表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电视讲话,市普法办与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联合制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电视论坛和电台论坛节目;各级法制、人事等部门共同组织了14期行政许可法专题培训班,市领导、各部门一把手都参加了培训,对全市10240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共发放教材14490册,有力推动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在新《信访条例》的宣传上,我市创新方式,通过 “佛山普法网”,组织开展了《信访条例》网上知识竞赛活动,10多个省市近3000多群众通过网络参加了答题。
(三)抓重点环节,深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各级领导干部是全民学法用法的领导者、组织者,是“龙头”。“四五”普法期间,我市在过去抓领导干部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的提高。在2003年9月举行的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摩会上,市委吴志强副书记代表佛山向全省介绍了佛山经验。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靠自觉,二靠制度。我市先后制订出台了《佛山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细则》、《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区划调整后,对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委于2003年12月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网上在线学法、干部提拨任用前法律考试和学法登记等五项制度。为确保这些制度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相应的配套措施,精心组织编写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提纲,让每个领导干部知道自己应学、应懂的法律法规。
二是以领导干部学法脱产培训为主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首先是狠抓脱产培训工作。每年市普法办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沟通协调,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在不同主体班次的干部脱产培训班中安排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并进行统一学法考试。高明区7年来坚持以区法律培训中心为阵地,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脱产培训,做到每年有计划、有安排。禅城区坚持举办干部学法培训班,对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脱产培训,并与干部提拔任用前法律考试制度结合起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的力度。其次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都结合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本职工作要求,或制定专门的学法计划,或将法律知识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做好记录和年终的年审登记。从2003年起,市普法办每年年终都精心组织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考试,从促进领导干部多思考的角度,改以往以客观题为主为以主观题为主的命题思路,精心命题。考试中,有的单位组织了集中研讨,有的领导干部通过电话咨询和当面研讨等形式对试题展开讨论,极大地调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积极性。再次是建立了网上在线学法制度。我市充分发挥电脑普及率高、信息化程度高的优势,利用由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建立的“佛山市干部在线学习网”和“佛山市普法网”,将有关文字、视频资料上传到网络上,严格要求法律学习时间,对每位领导干部在线时间进行统计,并进行考试,有效地降低了学习成本,增强了学习的灵活性,创新了学习方式。另外,我市还积极组织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先后邀请了江平、王利民、贺卫方、梁慧星、龙翼飞、李林、周叶中等知名学者或专家为各级领导干部讲解法律知识。五年间,全市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210多期,法制讲座327次,参加达62100人次,组织法律知识考试76次,参加达33680人次。
三是以学法促进工作规范,切实把各项决策和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市委在重大决策上,坚持公开、透明和法制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3年起对拟提拔任用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实行了市委全委会票决制,使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地统一起来,坚持了领导干部任免工作的党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四先四后制度”:即先学法后审议决定;先学法后视察检查;先学法后评议述职;先考法后任免干部。聘请了6名律师组成法律咨询组,为常委会作出决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执法检查、个案监督等提供法律意见。市政府制定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从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六个方面规范政府行为。
2、抓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分级实施”的普法工作职责分工原则,在普法部门统筹的前提下,我市各单位、各系统积极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增强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同时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与职能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是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深入实施,各部门都把自身普法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对内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广大公职人员学法积极性也有较大提高,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采用集中培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等部门都对新录用或拟提拔人员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或晋升,卫生部门先后在本系统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培训工作,民政部门每年都组织与婚姻、选举、村居民自治、殡葬管理、救助管理、拥军优抚等工作有关的专业法的考试。市财政局2002、2003年两年就制定出台了22部内部规章制度,五年间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89 场,参加达6472人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3次,参加达20300人次。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各职能部门共组织学法培训480多期,法制讲座950多场次,听课受训干部4万多人次。
二是履行职能,开展各专业法的社会宣传。作为各专业法社会宣传的职能部门,各单位都积极开展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各专业法的社会普及宣传。如税务、环保、卫生、经贸、建设、民政部门分别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3.15”维权日、安全生产宣传月、世界人居日、殡葬改革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大力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建设、卫生、公安、财政、民政等部门分别在《物业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政府采购法》、新《婚姻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新法颁布或修订之际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各部门在继承原有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创新形式和载体,广泛通过媒体,在《佛山日报》开辟专栏,在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制作专题节目,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有关的法律知识,如公安局在佛山电视台开辟了《110警讯》电视专题节目,累计共播出200余期,受到广泛欢迎;市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执法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广泛派发城管执法宣传手册达10万多份,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在报纸开辟《共建美好家园》专栏,举办城管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开展行政执法宣传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使有关城管工作的政策、程序和处罚标准在市民中得到广泛普及。同时,行政执法、公安、教育、财政、建设、劳动、税务等部门在各自的网站制作了法律专栏,发布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刊登有关法律解读和学习材料,设立咨询点,使市民学法更加方便快捷。
3、抓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员工学法,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飞速发展,民营企业遍布城乡,民营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财政收入的主税源,社会就业的主渠道。针对这一特点,我市以提高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为目标,着力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前,全市开展普法教育的非公有制企业达37530家,覆盖面达54.89%。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至2004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46556户,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04.99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8.6%。2003年7月省司法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一是普法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开展了各项普法活动。首先是狠抓试点,以试点带动全面。市及各区均选取两到三个民营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在试点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工作的机制、形式、方法、渠道进行探索。2002年9月,市依法治市办和普法办联合组织两个调研小组深入各区民营企业,采取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对全市民营企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对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我市于2003年召开了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开展民营企业普法工作经验,并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发出了《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铺开。其次是积极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法制讲座。各级普法部门针对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反映的典型和带共性的一些深层次的法律问题,以法制讲座和法制论坛的形式,与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共同探讨。高明区利用法律培训中心举办民营企业主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请普法讲师团讲师及法律专家、学者讲授法律知识。特别是今年6月份,我市组织了中国(佛山)反倾销高峰论坛活动,邀请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及国内反倾销领域内的多位著名学者专家为800多位企业代表分析当前我国的反倾销形势并提出相应措施。再次是组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学法活动。三水区制作了一幅全长36米的活动法制宣传栏,通过案例、点评、插图等形式,把《合同法》、《劳动法》、《婚姻法》以及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版面,到全区民营企业进行巡回展出。2004年顺德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举办了8万多外来员工参加的有奖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南海区举办了 “民营企业员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2005年1月,市普法办与市文化局、市总工会联合主办了“共建新家园”佛山市创业者文艺晚会暨外来务工者维权宣传活动,到各区巡回演出。再就是积极为民营企业和外来员工编发普法资料。市普法办分别于2003、2004年组织法律专业人才,结合我市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编写了《民营企业法律知识100问》、《外来员工法律知识读本》两书,共印发5万多本,分发到有关企业和外来员工手中。三水、高明、南海均为外来员工编印了《劳务工法律手册》等学法资料。据不完全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普法部门共举办民营企业法制讲座和培训班近360多期,直接组织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专业人士到企业授课近2035场,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198场次,编印派发学法书籍和资料达250多万份。
二是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工商、技监、税务、经贸、综治等部门,认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的诚信承诺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安全生产月、五一国际劳动节等特殊日子,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力宣传《公司法》、《税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劳动部门坚持抓好企业经理(厂长)、劳资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把《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必要内容,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就业,还开通“12333”热线咨询电话,2004年受理咨询服务4752次,受理投诉908宗。总工会系统积极动员、推动民营企业组建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围绕“政法工作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这一专题,深入民营企业、工业园区调查研究,了解民营企业对执法、司法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对民营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办民营企业法制宣传专栏,开设了“民企与法”、“案例剖析”、“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热线”等栏目,为民营企业学法提供了众多平台。
三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顺德总商会和各行业商会、协会,先后与有关职能部门举办了《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知识培训班和法制讲座,对民营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三水商会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民营企业主及管理人员系统学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统一的学法考试考核。南海区沙头印刷包装商会、饮食行业协会、丹灶商会等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联合举办各种专业法律法规讲座,组织会员学习《商标法》、《打假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考试,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是发挥民营企业内部调解、工会等组织和法律服务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内部的普法和依法治理。三水区在大中型民营企业内部建立了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联络员,以此作为民营企业普法的主要阵地和骨干力量。广东志高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伟雄集团等众多民营企业都成立了法律部,为企业的运作把好法律关。部分律师所创办了法制论坛,以自由参与的方式,与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共同讨论某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操作实务。2003年我市广东古今来律师所与有关中介组织为民营企业主共举办了5期高规格的法制论坛,向民营企业代表阐述和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4、抓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我市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队伍作用,将开展课堂法制教育与课外法制活动有机相结合起来,在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中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促进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形成。通过在学生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我市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四五”普法期间,没有发现在校学生吸毒,在校生犯罪率一直保持零记录,前不久,我市继深圳市之后通过了省教育强市的验收。
一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2003年,我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市委四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渠道、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教育、司法行政、维稳及综合、共青团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贯彻意见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普遍建立了学校德育、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发动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法制教育与管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通过警民共建、部门共建、法制学校、法制教育基地等方式,齐抓共管,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二是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队伍优势作用。首先是抓好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2004年3月,市普法办会同市教育局、综治办对全市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调整法制副校长队伍,积极挑选有一定法学水平、责任心强的法律专业毕业或政法部门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士担任法制副校长,提高了法制副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全市696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聘请率达100%。其次是提高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04年,我市制定了《佛山市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工作方案》,确立了市、区分级培训制度,对法制副校长培训工作的组织分工、培训方式、学时和内容、工作要求进行了规范。再次是法制副校长积极履行职能。各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帮助学校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帮教后进生,调动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力量,协调解决一些涉及法律的矛盾纠纷,为学校营造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是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在课堂教育方面,以思想品德课为主课堂,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有针对性开展“三课教育”,即在小学开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每周1课时,法制教育内容分别占7.3%、8.9%,初中开设《思想品德》课,每周2课时,法制教育内容占30%,高中开设《思想政治》课,共162学时,法制教育内容占10.7%。在课外活动方面,我市先后开展了中小学生学习宪法万人签名、“华法杯”中学生普法知识竞赛、中学生普法影展、中等学校法制手抄报制作和评展、“青春路上法护航”征文演讲比赛、禁毒标语创作大赛等活动。各区也积极探索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新形式。市直、禅城区共组织25家律师所与市直和禅城区内所有中学签订了法制教育共建协议,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优势互补。南海区将本区青少年法制漫画作品制作成宣传板,组织了“南海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流动基地”巡回展览活动,在全区各学校展出。三水区组织律师到学校为学生开展法制讲座和咨询,组织劳教学员到学校现身说法,对学生触动较大,效果良好。
(四)抓基础环节,工作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重要的是学用结合,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因此,我们十分注重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针对不同时期基层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打击赌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让法律走进基层,走进千家万户。
一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市普法办分别选择了经济较发达、次发达和欠发达的村委会作为市级试点,指导试点村制定了创建活动方案,按照“九条标准、七个一”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力求通过试点,认真调查和研究新形式下开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创建活动的形式和途径。针对当前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解决的热点问题,各试点村着重抓好村民会议、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议事、预决算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开支审批、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基建工程发包招标、土地征用补偿款使用、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计划生育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审计、民主理财等十四项制度建设,公开实行“五个规范”,即公开内容条理化、公开形式橱窗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地点公众化、公开时间常规化。目前我市不仅是试点村普遍做到政务公开,而且全市各村都较好地开展了此项工作。此外,三水区还积极开展移民普法。2001年三峡移民村的村民刚搬迁到三水时,多次与当地居民发生矛盾纠纷,少数人甚至违法滋事。为此,三水区成立了三峡移民普法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制订了移民法制教育方案,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移民们开始懂法用法,佛山成了他们心中的第二故乡。目前,我市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的村有297个,达标率为61.3%,通过创建工作,我市农村村民自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2004年,我市禅城区张槎大富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该村与禅城澜石石梁村、南海平洲夏西村、顺德杏坛龙潭村、三水西南石湖州村和高明荷城苏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二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首先是积极抓好社区“四个一”的普法阵地建设。在省召开了“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后,我市立即召开了“法律进社区”工作会议,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进社区“四个一”建设。目前全市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社区有248个,法制宣传栏有3202个,社区“四个一”达标率达85.6%。其次是针对社区特色,在活动形式上进行创新。南海、禅城区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探索律师参与社区法制建设的有效方式,引导律师所与社区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建立共建关系,由律师所组织律师为社区居民和企业单位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或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或定期驻点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为居民提供了法律帮助,同时也树立了律师的良好形象,实现了律师所和社区的“双赢”。禅城普君、城南、同济社区,邀请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律师,在社区开展法制论坛活动,澜石街道放映队在每次流动放映影片前后都派发法律知识宣传单张,石湾街道在中心公园的户外大屏幕电视坚持转播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节目。再次是注重贴近群众,加强实效性。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各地注重结合社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社区居民的需要,精选宣传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局、贴近群众、深入生活。高明区借助居委会内法律援助联络点,就近为居民提供便利法律服务。三水区在组织律师给社区居民讲课前,都先深入社区调研,了解社区工作实际和居民迫切关心的问题,再确定授课的主要内容。禅城普君、城南、同济社区开展法制论坛活动,讨论的主题是居民关心的物业管理、邻里关系、饲养宠物等问题。另外,各级普法部门还注重协调各方、整合力量,发挥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司法行政部门、妇联、工会、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和普法讲师团、律师、社区内团体组织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工作机制和格局,齐抓共管的开展工作。
二、“四五”普法工作成效明显
五年来,“四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我市的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创造了较好的法治环境,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主要方面得到可喜的变化。
(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政府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等制度;积极推行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63项减少到41项,实现了政府职能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审批型政府、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2004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653.70亿元,合同利用外资18.17亿美元,实际外商直接投资17.25亿美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16.3%、43.6%、40.8%。今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024.5亿元,同比增长19.5%,为9年来同期最高增幅。
(二)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高,已把学法当成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把用法看作是科学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自觉开展学法活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在工作中“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如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关天安,他调入执法局后系统地学习了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七方面行政处罚权所涉及的30多部法律法规,并树立“靠学法建队伍,以普法促执法,以执法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学法普法执法活动,2004年一市五区行政执法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40013件,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6874件,劝导教育各类违法行为350480件,办理人大议案15件、政协提案30件,使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真正走上法制轨道。
(三)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市民受教育面不断扩大,市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变。广大市民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参与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明显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经济民事交往中订合同、办公证、请律师的依法办事理念已基本形成。2004年,我市群众到省集体上访210批4156人次,与2003年243批8064人次相比,批数和人数分别下降14%和48%。今年上半年,我市群众越级上访批次和人数进一步减少。
(四)创新形式和载体,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拓宽。五年来,全市各级普法部门在各级电视台、电台、报纸开辟法制专栏80个,还积极自办各类宣传平台,如市普法办创办了内部刊物《佛山普法》,创建了“佛山市普法网”,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作用,使互联网成为普法的新阵地。三水区一直坚持制作《法制之窗》电视节目,与移动、联通公司建立共建关系,从今年1月起每月向45万手机用户编发法制短信;高明区自办了《普法园地》和“高明普法网”。各基层司法所积极针对每一时期基层工作的重心,自编学法资料予以派发,大部分司法所都每月或每季出版一期学法刊物,发放到单位、企业,甚至是居民和农户手中。目前全市形成了“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以自办宣传阵地为依托,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法制宣传工作模式。宣传形式和手段的不断创新,使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拓宽,效果不断增强。
三、存在问题
我市的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总体工作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些地区、部门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社区普法工作有待完善加强,方式方法有待创新。三是农改居、村民变居民后,如何相应开展普法工作有待探索。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