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五”普法呈现“五强”特点

发布时间:2005-11-22 09:19 来源: 【字体:

编者按:经市普法领导小组同意,8月底,我市成立了“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市委副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吴志强任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普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关保权任检查组副组长。检查组下设四个小组历时三天,在各区、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看普法文件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我市5区和18个市直单位“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9月初,省检查组对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给予充分肯定。

    9月5日至7日,省“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组采取听取“四五”普法工作汇报、观看专题汇报片、进行实地检查等形式,对佛山市“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通过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佛山“四五”普法工作目标明确,机构健全,重点突出,工作扎实,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呈现出“五强”特点:
  一是针对性强。全市各级普法机构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了以“严打”整治斗争、基层换届选举、“非典”和“禽流感”防治工作、《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新法的贯彻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为重点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实践性强。注意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以普法促进执法,促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全市贯彻实施了《中共佛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实行以脱产集中培训为主要方式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不断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形成了一套有效机制,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基层性强。普法工作重心不断下移,针对基层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外工村”、“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并积极开展各类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和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活动,让法律走进基层,协助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四是服务性强。改变过去单纯说教的普法方式,将普法与服务结合在一起,在开展法律援助、组织调解等工作中普法,在普法过程中又开展法律服务。五是渗透性强。在外来工普法宣传教育中,采取有奖问答、知识竞赛、文艺巡回演出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工作亲和力,注重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在潜移默化中普法。在全市在校青少年中采取法制手抄报、征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覆盖率高,参与性强,自2000年以来,我市在校学生无一例吸毒,犯罪率为零,取得了难能可贵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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