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里水镇各村委会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建设工作
在当地司法所的指导下,在各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至2004年11月底,南海区里水镇基本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各项基础工作。
年初,该镇司法所经过与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共同研究,决定联合在全镇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通过政府发文的形式(里府办[2004]40号文《关于在我镇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村委会根据文件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各村委在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工作,成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专项工作小组,由村委书记及两委干部作为成员,负责开展工作。同时,按照“七个一”的要求,设立了法制课室、法制阅览室、法制读物专柜、法制宣传栏,成立了法律知识宣讲队,落实了财务村务公开制度等。开展创建活动的近一年时间里,镇司法所、社会事务办、依法治镇办注意加强检查和指导工作,有效地加快了该镇创建活动的进程。
各项创建基础工作基本完成后,里水镇计划将工作重点将转入如何有效地利用“民主法治示范村”这个建设平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真正让群众从创建活动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