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佛山市公安机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制意识,按照《 2006 年广东省公安机关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工作方案》 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现代传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大范围、轰动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使广大驾驶人、中小学生、城乡居民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出行守法率明显提高,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佛山市公安机关“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措施的落实,我局成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凯军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交警支队周俊武支队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各分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副局长组成咨,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各项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在交警支队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交警支队王宏强副支队长担任,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联系人:蒋耀晖,电话:82962875 ,公安网邮箱:sjjjxjk @ fss . gd , 互联网邮箱:fszdxjk @ 1 26 . com 。
(一)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成效和经验;全市及各区部署落实“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情况。
(二)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不文明交通行为及其危害。
(三)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
(四)各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措施等,特别是打击非法使用假牌、套牌和报废车辆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遮挡号牌专项整治行动等。
(五)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等,特别是非法使用无牌无证摩托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
(一)对驾驶人要注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教育。
(二)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及干线公路沿线的居民要通过展板、标语、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安全出行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对务工人员要结合当地实际案例注重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对中小学生要注重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教育,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一)6 月中旬,各级交警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任务。
(二)6 月下旬,为扩大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影响,各级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对今年开展的“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选择在人流大、较繁华的地点,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站,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播放录音、录像,演出文艺节目,组织大型签字仪式等一系列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掀起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7 月,在暑假放假前,要派出民警到每所中小学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支队要及时做好省厅交管局下发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工作。交警支队、大队、中队及其窗口单位要按照“五进”工作的要求做好宣传资料的张贴、播放等宣传教育工作。
(四)8 月上旬,对全市公安机关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为迎接省的检查工作做好准备。
(五)9 月,各级交警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集中开展对新入学的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举行学校交通安全检查活动的工作部署,9 月上旬将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省级“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检查,从中推荐学校进行省级“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评选工作。
(六)10 月,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其他干线公路沿线集中开展对广大农民特别是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七)11 月,各级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针对客运驾驶人的专项宣传教育。针对“春运”交通运输特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客运场站的宣传栏、广播、电视对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八)12 月下旬,对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2006 年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大队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以及联系人名单,于6 月26 日前报交警支队宣教科。
(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宣传主题和当地实际,在每年春运第一天、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寒暑假后开学的第一天,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日活动,形成阶段性的宣传高潮。
(三)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与当地的宣传、教育、司法、安全监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行动,解决实施宣传教育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切实解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各分局要会同宣传、教育、司法、安全监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宣传教育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各交警大队要将一每月的宣传教育一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于次月的5 日前报交警支队宣教科。年度总结于2007 年1 月10 日一前土报。活动期间,各单位如有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或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一报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