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个基地获评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4月22日,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发出通报,授予41个单位为2018年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称号,其中我市位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第十四中学、顺德区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基地和三水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获评,我市获评数量位居全省第二,这是继我市省级法治文化公园数量全省第一后的又一喜讯。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大力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将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将法治文化元素与既有条件有机融合,将传统形式与现代多媒体互动式技术有机融合,组织开展了青少年学生愿意学、看得懂、学的进、有效果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了全市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采取切实措施,统筹推进,力争到2020年打造15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确保各地至少有一家省级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