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丰富多彩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又正值开展全民普法二十周年。我市各级普法部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组织开展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吴志强就全国法制宣传日发表专题讲话,总结我市“四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并对“五五”普法提出了要求。各区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视并积极参与本区组织的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和活动要求进行了统一部署。各区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有关宣传活动方案。与此同时,我市各级普法部门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协调。法院、工商、税务、劳动、司法、教育、环保、交通、气象、计生、卫生、行政执法、知识产权、工会、妇联等部门的积极参与,确保了我市“12·4”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12月4日前后,我市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佛山”这个中心主题,结合今年新颁布的《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民普法二十周年为契机,重点开展了维稳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和《佛山日报》联合举办“共建美好和谐佛山——我与普法二十年”有奖征文活动以及“建设‘和谐佛山’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市普法办与市人事局联合开展“《公务员法》网上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与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邀请市公职律师所律师为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举行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活动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为一体,受到师生们的普遍欢迎。禅城区在东方广场举办了法律咨询、法律知识互动游戏、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受到现场群众的喜爱和好评,并在全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栏评比活动。南海区举办了“南海区普法工作开展20周年书法、摄影大赛”活动,收到近100幅书画作品和229幅摄影作品;设计印制《纪念南海开展普法工作20周年宣传画》2000套,派发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张贴;组织“法在心中星宇律师杯”南海区初中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三水区举办了全民普法20周年法制专题文艺晚会;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短信征集活动。顺德区、高明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维稳法制宣传活动,如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和游园活动等,寓教于乐,效果良好。
“12·4”当天,市普法办在人流密集的季华公园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和游园活动,邀请市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等10多个部门6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一支强大的法制宣传队伍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现场数百条五颜六色的法制谜语吸引了近千名群众和小朋友参加,内容涉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参与者积极踊跃,场面十分热烈。当日派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宣传单张1000多份。与此同时,我市五区也纷纷在广场、影剧院门口等人流较多的地点举办丰富多彩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三、媒体参与,效果明显
我市各级普法部门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面上宣传。佛山电视台在“12·4”当晚黄金时段播出了市普法办组织拍摄的“四五”普法专题片《法润佛山》;《佛山日报》刊登“共建美好和谐佛山——我与普法二十年”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以及“建设‘和谐佛山’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竞赛”试题;《中学生报》、《珠江青少年报》设专栏,刊登全市中学生禁毒标语创作大赛获奖部分作品。南海区普法办与《珠江时报》合办了一期“纪念南海普法工作开展20周年”专刊;三水区电视台《法制之窗》栏目播放反映该区“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专题电视片。市普法办、高明区普法办利用自建的普法平台——“佛山市普法网”、“高明普法网”宣传“12·4”系列活动有关信息,并将制作一期《佛山普法》、《普法园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刊。媒体的积极参与,扩大了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