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整合贯通 市司法局开展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指南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编制<广东法律服务网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佛山市司法局扎实履职、加强领导、密切联系,坚持全面、整合、贯通,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事项指南编制工作,全力推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实见效。
一、坚持全面梳理,服务事项应驻尽驻。以最大化便利群众为目标,按照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三大主线,全面梳理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类型、名称及具体环节,将其纳入事项清单。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地区特点,共提供咨询、信息查询、投诉、预约、信息发布、业务申办、行政审批等7大类型164个法律服务事项,在省级实体平台事项清单基础上增加服务事项类型1个(行政审批类)、服务事项名称32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应驻尽驻。各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亦因地制宜,尽力拓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指南,推动市域治理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二、坚持资源整合,服务岗位落地落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满足各领域、各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有7个服务窗口和1个接待室,确保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等功能岗位落地落实。各级平台按照《佛山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相应数量的服务岗位,采取业务部门派驻、政府购买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等多种形式调配组织资源,多渠道解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短缺问题。同时,加强经费保障,据初步匡算,2020年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共安排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4600多万元,加强法律援助、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村居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有效落实。
三、坚持上下贯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市司法局根据省厅热线平台、语音平台、实体平台融合贯通的编制思路,由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室牵头制定《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指南编制指引》,明确层级单位、任务分工、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具体要求,健全工作专班、编制指导、联系对接、汇总上报、动态管理、宣传推广等多项工作机制,有效指导各级平台全面、高效完成事项清单和指南编制工作。各类服务事项均有详细的服务指南配套实施,指南名称统一、标准、规范,明确服务主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事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同时,以编制工作为契机,理顺实体平台和业务科室之间的转办、联系、对接机制,对跨领域、跨平台、跨部门事项实现快速研判问题、及时响应需求、减少服务断点,建成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