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到佛山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月25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严植婵带领省司法厅政策法规处、省法律援助局、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等调研组一行6人到我市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调研期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天明同志与调研组一行进行了交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坚明,党委委员、副局长易新华及局基层司法人民调解科、综合业务科、法律援助处、律师公证管理科等同志陪同调研。
省厅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佛山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街道司法所、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严植婵厅长对佛山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中,严植婵厅长详细了解了佛山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与市医调委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查看了调解案件档案。她充分肯定佛山这种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的运作模式。她指出,政府重视有保障支持,医调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与医疗纠纷调处,能得到医院和患者双方的信任,切实为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花小钱办大事”,佛山医调委的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广。 在基层司法所的调研中,严植婵厅长听取基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设想,并与大家进行座谈交流。尤其是如何将基层点、线、面的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实行全面覆盖;如何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 严植婵厅长指出,佛山市各级党委、政府都很重视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放在非常重要位置来抓好此项工作。佛山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非常扎实,尤其是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一村居一律师”等工作方面,能将工作网络深入到基层一线,为基层老百姓办实事,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她指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只有接地气才能有发展,才能真正为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