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调研组到各区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20 17:26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座谈会

  

  实地调研现场

  

  实地调研现场

  为深入了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基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3月17日至20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居贵带领局律公科、基层科和综合业务科负责人等,到五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五区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和下阶段工作计划,详细了解了各地在公共法律三级实体平台建设、村(居)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一对一”等项目上的进展情况,调研组也在座谈交流中不断挖掘各地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及时解答基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点和困惑,为各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指导和借鉴。调研组共走访了5个区司法局、4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镇街和3个村(居)服务点,为下阶段加快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收集了大量的详实资料。

  市司法局吴居贵副局长在调研中就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地要严格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佛办发[2014]10号)和《佛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套行动计划》的要求,做实规定动作,并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形成亮点和特色;二是要加快推进三级实体平台建设,把握便于群众识别、便于服务群众、便于开展工作和便于整合资源等原则,做好实体平台的选址和建设,按照规范要求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各地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契机,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工作内容,更好地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