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督导组到各镇(街)、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年终督查
2016年12月5日至13日,三水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督导组到各镇(街)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年终督导检查。通过查漏补缺、提炼经验,形成互相学习、互相追赶、互相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有新提升。
本次督导,督查组实地检查了全区7个镇(街)司法所和随机抽查了41个村(居),结合8月的督导检查,全区村(居)检查率达到80%。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街)均按照市、区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项工作,基本能按要求达标,各项工作有较好提升。特别今年该区以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等工作为抓手,做实做强村(居)服务平台。目前,各村(居)平台达到规范化标配,其中云东海、乐平等镇(街)的专职调解员、律师服务等工作扎实、细致,在提升村(居)法律服务、化解村(居)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有力作用,得到了镇(街)和村(居)的肯定和好评。但检查也发现仍有个别村(居)在硬件设施、工作台账、工作人员、服务内容等方面还不够到位,需要进一步查漏补缺、规范完善。
针对本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就下一阶段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提出了五项意见:一是全面落实好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机制,继续规范调解员日常工作,确保调解员专人专用,探索完善专职调解员激励办法,通过镇(街)之间、村(居)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全区调解员整体业务水平,使专职调解员工作成为全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的基点和落脚点,带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提升;二是推动律师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探索通过完善考核奖惩指挥棒保障和提升律师服务质量,推动律师更全面、广泛参与镇(街)、村(居)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工作,使律师服务得到镇(街)、村(居)更大的认可;三是继续升级镇(街)、村(居)服务平台硬件建设和便民设施,确保服务平台设置规范、指引清晰、高效便民;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对标市、区标准进行规范、细化“三官一师”、普法宣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各项台账,使所做的大量工作通过台账得到有力反映;五是做细做实经验总结和查漏补缺工作,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和“七五”普法工作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及早谋划明年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争取2017年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