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率先实现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06-19 17:2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石湾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办《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利用一个多月时间,采取有力举措,迅速推动街道和村(居)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至5月底,率先全区完成了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一是街道平台建设实现“三个到位”。今年3月中旬,石湾镇街道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挂牌成立了石湾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严格按照《佛山区、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外观及内部标识规范》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平台外观及内部标识、窗口和基本设施建设,如期实现了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基本服务项目进驻到位、法律服务人员在岗到位的“三个到位”建设目标。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91人次,来电咨询10人次,受理法援案件35宗。

  二是以点带面推动村(居)平台建设全面落实。今年4月初,石湾镇街道选定石头村作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试点,正式启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石头村高标准、快速度的试点建设为其他村居站点建设积累了经验,加快并提高了辖区内其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速度与质量。截至5月底,石湾镇辖区3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已全部建成。基层群众通过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即可了解到最新、最前沿的法律咨询,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三是全力打造“三官一师”工作网络。依托已建成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石湾镇街道通过与石湾法庭、石湾检察室、辖区三个派出所沟通联系,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驻村(居)人员,依靠村(居)网格,与原有的“一村居一律师”共同建立了“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制度,结合各部门职能作用与日常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治安防控着力在基层、法律服务提供在基层,着力推进基层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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