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副省长李春生同志在市委市政府上报的《关于佛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请省司法厅加强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副厅长梁震、何流明也先后在《佛山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部署的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严厅长的批示是“请基层处以适当的方式将佛山的做法推荐给各地级市司法局学习借鉴。”梁震副厅长的批示是“佛山的做法,结合了省厅的部署与自身的实际,工作内容、工作措施都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值得各地市(尤其广州、深圳等市)学习借鉴。”何流明副厅长的批示是“佛山市司法局以市委市政府二办发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操作性强、措施有力、保障到位、责任落实、项目化推进,值得赞扬。”省领导、省司法厅领导的批示是对市司法局的鼓励和鞭策,市司法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抓好《实施方案》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高度重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她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11月7日,佛山市委办公室、乐动滚球app
印发了《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佛办发[2014]10号)。《实施方案》围绕打造法制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安帮矫正安民五项工程,采取12项具体措施。包括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立“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直联村居工作机制、建立“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制度、建立“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机制、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加强镇(街)司法所建设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