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文化建设的思考(法制文化)

发布时间:2009-03-29 10:02 来源:市普法办 【字体:

 

唐山市古冶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吴占奎
 
   古冶依矿建区,历史上大多为移民,且矿工居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由于历史文化和产业特点等原因,矿区居民逐渐养成了倔强性格。传统的靠拳头和力气吃饭的思想根深蒂固,江湖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风气在少数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曾经十分盛行。因一句话、一个表情、一个眼神,甚至皱一下眉头而出手打人,甚至酿成血案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亲兄弟姐妹之间因一些琐碎小事打伤致残的案件也不乏其例。因此,用暴力手段解决争端、办事不计后果、不服输、不服气以及闹访缠访等不文明和违法行为一度败坏了古冶的形象。以至于人们一提起古冶,想到的就是“菜刀队”、打架斗殴、蛮横暴力。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特别是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文明和谐氛围已初步形成。
   但是,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结合历史和现实更深入的在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仍是摆在当代司法工作者面前的主要课题。以文化为载体,以法制教育为内容,用人性化、艺术化、渗透式和群众爱看、爱听、爱学、爱参与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制文化,普及法律知识,是切合古冶实际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途径。
   一、法制文化建设的概念
   “法制文化”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但可以肯定,它是法制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文化”由“法制”与“文化”两个词组合而成,从其语言逻辑结构不难看出,“法制”是内容、主题,而“文化”是形式、载体。因此,法制文化简单说,就是用文化的形式体现法制的内容,而法制文化建设的目的则是让全体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共创文明、和谐、平安的良好氛围。
   二、法制文化建设的特点
   法制文化建设,既不能脱离文化这个载体,也不能摒弃法制理念的内容,要把二者有机融合。从以往的工作经验考虑,法制文化建设应当充分体现以下七个特点:
   一是广泛性。法制文化不同于其它文化,其对象主体是群众,因此,法制文化首先要体现广泛性。所谓广泛性就是法制文化建设的辐射范围要广,涉及面要宽,内涵要深,要像空气一样充满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最终实现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法制文化的存在。
   二是群众性。法制文化是与社会密切相联的,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了群众基础,就会形成一种全社会的力量。所以在法制文化建设中要以群众为主要对象,要以教育广大群众为目的,通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吸引群众自觉参与,让群众在参与、支持法制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受到良好的教育。
   三是教育性。法制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教育。因此要抓住教育主题不放,根据目的确定方法,通过方法实现目的,要注重实效,绝不能一阵风,雷声大,雨点小,走过场,流于形式。应通过开展各种赋予法制教育内容的文化活动,引导公民学习法律知识,遵守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让公民明辨是非,明确法与非法的界限,正确评价法律现象和行为。
   四是艺术性。虽然法制文化与一般的普法宣传的最终目标是共同的,但二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一般的普法宣传是将法律条款向公民普及,形式枯燥单一,群众接受较为困难,而法制文化是运用艺术的形式、文化的形式展示和体现法制内容,更人性化、多样化、通俗化、艺术化,润物无声,吸引公民主动去接受、去欣赏、去参与、去学习,从而受教育。总结提炼为“三部曲”,即把一个法制文化活动和作品,当作一件艺术品,首先要吸引公民去欣赏,然后品味和学习相关内容,最后通过内容受教育。
   五是传承性。法制文化的宣传必须结合本地历史,抛开历史也就失去了法制文化教育的针对性。百年古冶,沧桑矿区,具有一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诸如不屈不挠等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法制文化建设者要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了解历史,把握根源,正确运用历史文化资源,开展法制文化建设,如开滦特别能战斗精神、民族英雄节振国精神等,对公民进行正面引导,防止片面理解和断章取义等行为,从而实现历史文化为现实发展服务的目的。
   六是多样性。法制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的大众文化,也应坚持“百花齐放”的方针,积极促进其向多样化发展。法制文化宣传内容要丰富多彩,形式要灵活多样,只有把内容和形式有机地结合,才能有效果,有生命力。内容上,要包含政治的、历史的、经济的、文明的、道德的以及部门专业法规等内容。如各类法律法规、社会治安防控、反黄赌毒、反邪教、信访、安全生产,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精神文明、民俗民风、邻居和睦、尊老敬小、扶贫济困等方面内容;形式上,要整合各种文化教育资源,通过书法、绘画、文学、文艺作品和文艺汇演、各种竞赛、主题活动、广告宣传,举办各种培训班、研讨班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和载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和教育,真正在全社会中形成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
   七是和谐性。法制文化宣传要注重与环境相和谐,既要达到内外和谐,又要做到形式与内容和谐,还要符合本地区的实际。如:社区要适合人居环境,注重温馨和品位;学校要通过各种适宜青少年的活动和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如主题队会、手抄报、演唱会、诗歌朗颂会、学英模等;民营企业要适合职工职业特点和文化层次,结合生产安全和治安防范等,最终目的要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市场、商店、饭店等商业活动场所要注重提倡文明经商,重合同、守信用,防欺诈,促进市场繁荣;党政机关执法部门要结合单位和部门工作职能和实际,开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和理性思考等方面的教育,并充分利用网络、会议、党团活动等开展教育。
   三、法制文化建设的保证措施
   法制文化建设的开展要与 “五五”普法活动紧密结合,与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在“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一是要充分发挥思维空间,注意观察运用每一个阵地和形式,如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室内外广告、文化艺术活动、群众参与的互动活动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从政治的、文学的、艺术的、通俗的、普及的角度进行综合运用,诸如小说、诗歌、报告文学、格言警句、戏剧、曲艺、党团活动、各种阵地等。努力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法制文化氛围,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得到启迪。二是法制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为法制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总的工作机制是:党政统一领导,政法委(或综治办)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公民共同参与。具体在工作部署和组织上要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和“四化”要求。“三个到位”,即领导到位,成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机关、工青妇、文科卫、政法和职能部门齐心合力共同抓的局面,做到法制文化建设有人谋划、有人组织、有人落实;投入到位,开展法制文化建设,经费投入必不可少,因此,要克服资金紧张的困难,想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资金投入不能够光靠政府,应当充分发掘、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合力共建,实现双赢;谋划到位,将法制文化建设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将可能出现的情况、可行的措施、可用的条件尽可能的考虑周全,在环节上紧密,在方法上多样,在措施上有效。“四化”,即高档化。在法制文化建设活动中,要高起点、高站位、高质量,大手笔,有品位、有力度。决不能粗疏敷衍,应付了事;立体化。要全方位、全覆盖、多角度,要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多样化。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来宣传法制文化,用多种形式来体现法制教育内容;人性化。法制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是不是喜欢、是不是接受、是不是受教育作为根本标准,处处体现人性化的要求,用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手段达到潜移默化教育的目标。三是建设活动中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乡(村)、街(居)、学校、企业、机关以及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挖掘各种有效资源,把辖区变成法制文化的大课堂。有关部门要把握工作职能,根据部门相关法律条文,把枯燥的法律法规条文,演变成具有文学性、艺术性、教育性、亲民性、温馨性的语言,展现在全区公民面前。
   法制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是一项深具挑战性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可能短期内很难看到实际效果。全体司法工作者和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有充分思想准备,本着为社会稳定、为古冶平安无私奉献精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谋划,努力探索,全面实施,稳步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热心参与法制文化建设,逐步转变全区公民传统的法制观念,实现古冶的平安、文明、和谐,推动古冶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本篇文章来源于 中国法制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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