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发布时间:2009-05-07 14:51 来源:市普法办 【字体:

   市司法局在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着课题,深入基层,问计于民,为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把脉问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欢贵同志带领局宣教科有关同志,就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现刊此文,供各地学习参考。

 
 
   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欢贵

 

     法治文化,是指以文化为载体,以法律法规为内容,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而被大家认可和接受的一种文化。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佛山的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佛山和平安佛山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探索的新课题。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文化建设十分重视,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在普法工作各个环节的渗透,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用法制宣传、法治文化促进依法治市,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部门工作思路开阔、勇于创新,将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把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与道德文化教育有机结合,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人民群众日常的吃穿住行娱乐等有机结合,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富裕和谐佛山建设的有力助推器,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工程,走出了一条高起点、有特色、重实效的法治文化建设新路。2009年2月26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宇航在佛山考察法治文化时指出,佛山市在探索法治宣传教育与思想文化建设相结合的普法创新方面,走出了新路子,值得大力推广。

 

   一、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特色

 

   (一)先进性。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着力点在于能正确反映时代的法律精神,能起到正面引导和教育的作用,能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规范人的思想和行为的作用,让人民群众追求正义的价值取向,培养良好的道德和法制素养等。如禅城区南庄镇创新思维,把法制文化与传统道德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很有创意。推广“护法勇士”游戏棋,寓教于乐,让青少年在游戏中,增强法制观念,特别是把法律警句和道德名言刻制在石头上,放到文化公园、村头巷尾,将美化环境与美化心灵相结合,从环境上营造法制文化氛围,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通俗性。法治文化具有宣传、教育、引导、娱乐等多种功能,这就决定了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法治文化是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的有机统一体,能把严谨的法理演绎成群众的语言、群众的情感,深得群众喜爱。对群众的思想、行为起到潜移默化的引领性作用,使法律内化为广大群众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南海区九江镇的法制宣传短片《村规岂能大于法》,通过讲述一起九江镇在西二环征地拆迁过程中村民向村民小组追讨拆迁补偿费的案例,生动地说明了农村的村规民约、村民小组会议决议都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贴切地表现了主题。剧中演员所讲方言是本地“九江话”,所述事情是本地“九江事”,通俗易懂,一下子就引起了观众的共鸣,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三)长期性。一些电视专栏、一些法制文艺短片一经制成,可以反复播放、长期使用,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如南海区将摄制的8辑法制宣传短片,刻录成DVD光盘,分别在南海电视台及各镇(街道)的广播站进行播放,又派发到各村委会作为村官及农村群众的学习教育片,还在全区农村中播放,让广大农村群众在娱乐中学法,在潜移默化中懂法,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坚持不懈地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遵纪守法氛围的目标。实践表明,这种法制宣传的作用比较持久。

   (四)创新性。法治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创新,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让人民群众耳目一新,乐于参与、易于接受。如南海区桂城街道普法办创新普法方式,委托专业广告公司,制作了3条动漫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尝试用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动漫故事,把生产生活中涉及到的典型真实案例、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给予群众的法律提示等知识,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直指人心,起到潜移默化的法律宣传作用。这3条公益广告在桂城有线电视进行轮番播放后,得到了人民群众较高的评价。

 

   二、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针对一个时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在新闻媒体制作普法专栏、专刊、专题节目、群发手机短信、流动宣传栏展览、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和悬挂横额、张贴标语、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对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企业改制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社会风尚。如禅城祖庙司法所在东华里改造工程中,积极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居住者进行深入的法制宣传,引导拆迁户支持拆迁工作。又如顺德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举办法制论坛,开展“明白说法进万家”系列普法活动,在《珠江商报》的“知法守法共建和谐”普法专版上以法制漫画、法律答疑、以案说法等形式制作普法专版;在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的《生活与法》专题普法节目上,用以案说法形式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程序,在村(居)普法宣传栏制作了村(居)委换届选举专版,促进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南海区司法局为配合区领导大接访活动和奥运期间维稳工作的开展,以案例分析为主编印了《村(居)民依法维权读本》,该读本主要针对当前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问题,包括医患纠纷、追讨赔偿、违法上访、扰乱秩序、不当选举等案例,并以通俗易懂的标题表明正确观点,针对性强,深受欢迎。

   (二)领导重视,科学规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组长杨建华多次强调,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平安佛山、和谐佛山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为推动“法律六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我市分别制定了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如“法律进社区”活动,要求各地要着力抓好社区的“四个一”建设,即“每个街道社区(居委会)设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每季度在市民学校上一堂法制课;每个街道社区(居委会)配一套法律图书;每个街道社区(居委会)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了妥善应对“双转移”战略实施以及国际金融风险的凸显,而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妥善化解社会最底层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普法维稳宣传。如禅城区南庄镇党委政府,突破以往的做法,花大力气探索普法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做法。即以法制文化建设为切入点,主动占领农村文化宣传阵地,以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将法治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特别是在公共场所以石雕艺术为载体,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很有特色,在美化环境的同时,也普及了法律知识,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普法教育新路子。

   (三)拓展渠道,丰富载体。我市各级普法部门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不断拓展渠道,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和手段。一是编印普法资料,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我市先后编印《农村法制教育读本》、《法律进企业—劳动合同法知识读本》、《法律进村镇—农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法律进社区—常用法律知识读本》、《法律进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法律进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书籍60多万册,制作普法扑克、雨伞、纸袋、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挂图等日常生活学习娱乐用品100多万份(册)。二是注重整合普法资源,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我市各地纷纷通过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制作专栏和专题节目,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策划,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如各地与电视台、电台联合制作《生活与法》、《明白说法》、《法制之窗》《法制人生》等法制栏目。积极开展法制新闻报道。两年多来,各级普法机构在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法制新闻就逾千条次,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创新普法方式,让法治文化与群众学习、生产生活贴得更近。市普法办通过报纸和网络组织举办“普法格言警句创作大赛”,收到作品几万条,并将优秀作品汇编成书;南海区开展了全区性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对全区1226名村两委干部、340多名村民小组正、副组长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和谐南海、与法同行”法律知识巡回讲座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共353场次;举办“南海区企业法制宣传栏设计制作比赛”活动;开展“送戏进企业”活动,先后到8个镇11个企业为几万名企业员工播放法制电影;开展农村法制电视断短片竞赛活动,根据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给8个镇(街道)分别安排了不同的摄制内容,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采用“以案说法或案件重演”的形式制作成短片进行法制宣传。顺德区各镇(街)基本建立了一个法制广场(法制公园),禅城区各镇(街)都有一个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公共场所。

   (四)整合资源,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普法部门的宏观指导职能和部门的主体作用,建立普法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承担宣讲任务,共同履行宣教职责,合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整合各类有效资源,配合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传媒,加大法制宣传整体推进力度,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定期刊物、版面、时空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新阵地,扩大影响,提升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深化普法工作,形成主流媒体带动机制。比较典型突出的如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每年出资20多万元开展社区普法活动,坚持每个季度为挂钩共建的9个社区、村镇制作1期法制宣传画。为了提高法制宣传的效果,律师所党支部根据每个社区的实际情况,聘请专业广告公司为社区制作色彩鲜明的法制漫画、喷画,并张贴在社区、村镇各显要位置的宣传栏里。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画形式,吸引群众阅读,有效地宣传了法律知识,大大增强了宣传的效果。为了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画,在制作宣传画前,党支部都会派出党员、团员到基层党组织和群众中调查。目前全市与律师所开展共建活动的社区有74个。此外,部分社区也充分挖掘资源,积极开展了“法制型”社区创建活动。成立社区法制学校,聘请专业人员和著名专家学者,为居民上专题法制课;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法制论坛活动,邀请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律师,深入社区,就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社区居民开展面对面的交流,在互动中学法;不断加大法制图书室藏书数量,满足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通过这些活动,居民的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提高,形成了邻里和睦、文明礼让的良好风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对我市“法律进社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当然我市的法治文化建设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部分核心职能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法治文化建设是软性任务,很多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见效慢,不如抓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那么容易出政绩。二是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我市的经济发展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处于前列,而且民营经济十分发达,一镇一支柱产业、一镇一品牌项目,但法治文化建设却乏善可陈,与江苏、浙江那些法治文化建设先行地区,有明显差距。三是在全市发展也不平衡。有些区、镇(街道)、村(居)发展得不错,如禅城区南庄镇罗南村,法治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初具“民主法治村”雏形。2008年4月,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欧广源到该村视察时,高度肯定该村的民主法治建设。但有些镇(街道)、村(居)情况就差些。四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体制不够完善,在领导管理、经费保障上缺少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障,随意性较大。同时与本土文化的结合也不够。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法治文化建设,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应在贴近百姓工作和生活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法治文化的群众性。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用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审视、反思我们的法治文化建设。要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文化建设全部过程及各个环节。“文化搭台、法治唱戏”,法治文化建设本质上就是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导人,以法治实践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要运用法治文化的特有功效,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成功架起法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以一种寓教于乐、润物无声的力量默默地传播法治,以它的独特优势与魅力体现法治文化的人本意识和人文关怀。当前形势下,要把满足人的需要、增强人的需求、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要充分利用佛山的产业优势、本土文化,努力创作一些群众喜欢而且需要的优秀文艺节目,把法治的元素和思想融入其中,使法制文化变为大众文化,让大众在欣赏艺术的同时受到法的启迪和感悟,如在有经济条件许可的村(居)推广建立法治(普法)公园;组建社区(村)法治文艺宣传队;制作动漫以案说法系列普法光盘;利用社区普法网站探索社区网络法治文化等。

   二是强化法治文化的创新性。创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法治文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一,要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要通过举办“法制大讲堂”、“法律沙龙”等形式,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注重在法治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理论,从而更好地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通过开展融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唱会、法制摄影和书法、美术展览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第二,要构筑法治文化人才高地。干事就要人,要发展就要有人才,没有人才的支撑,一切都可能是空话。佛山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努力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事业各方面有号召力的领头人和一大批专家、学者、能工巧匠,并以此形成有佛山特色的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在此基础上,逐渐成立法治文化创作队伍,组建法治文学、法治曲艺、法治美术等创作基地,有计划地组织法治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和生产;应组织力量集中攻关,重点推出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富有生命力、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努力提高其影响力和震撼力;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骨干的专业辅导,积极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建立和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将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纳入“五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第三,要创新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多采用接近大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表现形式。应更多地依托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等各种媒介,通过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普法网站,运用图片、文艺节目、法制短信、法制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努力发掘各地法治文化建设特色,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法治文化品牌,逐渐形成具有佛山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文化建设创造有益经验。

   三是强化法治文化的实践性。法治文化建设同法治实践相结合才有生命力。既不能离开经济发展空谈法治文化建设,更不能用法治文化建设干扰和阻碍经济发展。要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建设朝着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大局等方向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的法治化,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导向,使之作为新时代深人推进法治佛山建设的“倍增器”,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去年以来,佛山市先后实施“双转移战略”和 “两转移一再造”战略,今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又为我市的经济腾飞注入新的活力,我们的法治文化建设一定要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服务百姓民生。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市人民致力于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转化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巨大力量。

   (二)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应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经常化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合作、交流与沟通,通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扩大交流,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应着力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健全领导责任、市场运作、表彰激励等机制,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与市、区、镇三级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建立全面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机制,要争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 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完善法治文化建设考评体系,将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些指标量化、细化。如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核实施暂行办法》中 ,将参与支持法治文化活动等作为考核和评比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机关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比,要善于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对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中作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发挥了示范作用,强化了“凝聚力”和“向心力”。要由普法领导小组组长与普法成员单位的“一把手”签订相关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书,确保对年度法治文化建设实行项目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开展不定期检查、指导、考核、奖惩、验收等几个环节,为法治文化建设的扎实推进构筑责任平台,增强了法治文化工作的刚性和贯彻执行的力度。

   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有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在政府加大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还应采用财政支持与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法治文化建设所需费用。法治文化是政府应当向全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但法治文化同时也是一项集公众性、知识性、服务性干一体的综合性工作,蕴涵着产业化发展的巨大潜力。应积极鼓励运用社会化、市场化办法筹集法治文化活动经费,将法治文化宣传过程自然生成的各种产业化资源充分开发利用起来,以此弥补经费的不足,实现法治文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统一。

   三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工作,必须发挥各行各业的资源优势,发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构筑各级“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工作联动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主管职责,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实现法治文化工作主体多元化、内容专一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最大化,实现了由一两个部门“主演”到“导演”,由“独唱”到“合唱”的转变。

   (三)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应在拓展宣传阵地上下功夫。

    拓展阵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托。应积极营造立体宣传载体的模式,通过它们发挥不同的普法效用,为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努力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阵地化”、“项目化”和“有形化”,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手机有信,生活中有景观,增强渗透力和感染力,扩大法治文化的受众面。

   一是发挥电视等专栏的普及作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媒体法治文化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媒体的法治文化建设,更多地宣传和弘扬体现现代法律文化的民主法治、科学和人权。电视等大众媒休是面向百姓进行宣传最有效、最节约社会成本的方式,可快捷地传播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复杂的社会情况多变,群众接受信息最快的方式和渠道更多的不是在课堂里,而是在网络上,或者在电视里,或者在报纸杂志上,为此,我们要尽快搭建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和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联手的法制宣传专栏平台,以发生在佛山本地的法治事件为切入点,进行多层面、全视角的宣传报道,以事说理,以案释法。这样,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既发挥了司法行政部门法律人才的优势,又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是发挥法治广场的互动作用。面对面为群众提供咨询等服务,可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架起国家公职人员同群众联系的桥梁。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有奖法律知识竞答、广场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普法电影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在广场上举办法制漫画展、法制警示图片展等系列展览,使群众感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通过利用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口号,使法治文化真正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定期由普法办牵头,将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机关集中组织起来,在一个人群相对集中的广场就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改变过去各部门各自为阵、“单兵种”作战搞法制宣传的局面。

   三是发挥法制书刊的引导作用。法制宣传资料是传播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最直观的方式之一。过去几年,佛山市针对不同对象印发了各类法治类书籍,较好地引导了不同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有效引导了社会各界学法、用法、守法和护法。今后要一如既往,绝对不能放弃这块传统阵地。

   总之,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佛山对法治文化的根本需求,以“法律六进”为抓手,以创建“法治城市”为契机,以贯彻落实《纲要》为动力,以先进法治文化为引领,以促进依法治市为目的,大力打造“岭南法治文化名城”,努力推进佛山的法治文化建设的水平,为建设法治平安佛山、美丽富裕家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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