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赴五区开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稿)》调研
2016年4月25日—27日,市法制局联合市住建管理局,组成调研组,赴五区开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稿)》调研。会议听取了各区法制办、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以及镇(街)、居委会、村委会的意见,同时还邀请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会议。
各区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执行问题,例如高空抛物、车窗抛物如何进行调查取证;二是部门职能分工问题,例如建筑工地的管理,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工地外围,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工地内,相关表述应当有所区分;三是建议类,例如进一步明确责任区责任人的划分,细化建筑渣土的管理;四是投诉类,例如反映部分旧城区路面脏乱无人管。对于各区提出的意见建议,调研组也作出了回应,对于合理可行的意见,会在下一步的修改工作中进行论证研究;对于建筑垃圾等问题,会专项立法;对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投诉的问题,会尽快安排处理。
市法制局将根据调研内容,与市住建管理局沟通研究,对《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稿)》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立法质量。
禅城区会场
南海区会场
顺德区会场
高明区会场
三水区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