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规定及《关于向市人民政府征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佛常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就我市2018年度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法制局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我局将在征集各方意见后进行研究论证,拟定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稿,提请市政府审议。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请提出项目名称和建议立法的主要理由(如必要性、可行性、建议采取措施、建议制定法规或是规章等)。如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建议稿的,请一并提交,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我市立法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具体事项包括: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主要是指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事务。
二、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是对大气、水、土地、森林、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主要是对具有本地特色的古村落、古建筑、历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的传承保护。
征集意见时间:2017年5月3日—2017年6月2日。
征集意见方式:
1.邮寄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6号楼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邮编528000;
2.电子邮箱:fagui@fzj.foshan.gov.cn;
3.传真:83320712—1。
佛山市法制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