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制局关于征集2018年度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3 10:51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规定及《关于向市人民政府征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佛常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就我市2018年度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法制局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我局将在征集各方意见后进行研究论证,拟定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稿,提请市政府审议。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请提出项目名称和建议立法的主要理由(如必要性、可行性、建议采取措施、建议制定法规或是规章等)。如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建议稿的,请一并提交,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我市立法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具体事项包括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主要是指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事务。

    二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是对大气、水、土地、森林、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主要是对具有本地特色的古村落、古建筑、历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的传承保护

    征集意见时间:2017年5月3日—2017年6月2日

    征集意见方式:

    1.邮寄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6号楼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邮编528000;

    2.电子邮箱:fagui@fzj.foshan.gov.cn;
    3.传真:83320712—1。

                                   佛山市法制局

                                   2017年5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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