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管理等行为,实现“可建、可用、可管”的目标,市国土规划局起草了《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送审稿)》,报送市政府转我局审查,拟作为我市的地方政府规章。现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10月21日前向市法制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4号楼506室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邮政编码:528000);
2.传真:83320712—1;
3.电子邮箱:fagui@fzj.m.arw1314.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 附件: 1.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送审稿)
2.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送审稿条文注释稿)
3.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佛山市法制局
2018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1:《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送审稿).docx
附件下载:附件2:《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送审稿条文注释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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